兩岸共打/跨境電詐多 大陸人也受害
詐騙專組檢察官說,近年若有兩岸共打需求,透過法務部發函給對岸,往往已讀不回,主導權常受限於大陸態度,加上政治因素,官方往往低調私下完成協議。
曾任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辦事的律師范振中指出,二○○九年簽立的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共有九項工作,包括通緝犯緝捕遣返、情資交換、司法文書送達、調查取證,罪犯接返等。
范振中說,法規雖簽立,重點在於能否落實。他認為,兩岸間互動熱度有所消長,但並非完全停止,多是受力量不對稱影響司法互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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