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訴的莫名奇妙
休假的時候,接到了通電話,竟然是有人寫信去了首長信箱投訴我們。
說他上個星期六來我們這邊看演出,他2點28分到,我們卻不讓他進去。
還說,是不是因為他穿得太邋遢了,當天他穿了短褲子和拖鞋。
這是我們所知道他投拆的大約的內容,因為我們沒有看到他投訴的信。
容我說明一下,我們的演出都是採取免費索票進場。
為了避免有些觀眾索了票之後,卻又沒有進場觀看演出。
而造成了觀眾席裡還有位子,沒有索到票卷的觀眾卻不能進場看演出。
我們便訂立了一些規則:
索票的觀眾必須在開放觀眾入場後,二十分鐘入場,而剩下的十分鐘,則是讓現場沒有索到票卷的觀眾排隊進場。
也就是說,若今天的演出是下午兩點三十分開演,那麼我們會在兩點時,開放觀眾進場。
而索票的觀眾就必須在兩點二十分之前進場,超過時間,就必須與現場排隊的觀眾一樣排隊進場。
當然,這些規則在遊客索票時,都已經與他們說明過了。
而當天的情況是,演出團隊要求,遲到的觀眾要在演出第二首曲子之後,才能再進場,大約需等待10分鐘。
我們都會與遲到的觀眾解釋,需在二樓的大廳等待約10分鐘後,服務人員會請他們進內場觀看演出。
若能夠接受先在外面等待的觀眾,就會上樓等候,而不能等待的觀眾,就會表示他們不想看演出而離開。
當天的觀眾都能夠接受我們的解釋,而在二樓看電視等待。
可是,有一個爸爸很奇妙,他已經遲到了,而我們也與他們解釋過需等待時間到,會請他進場,這一位爸爸表示他很明白的知道,我們說的話,還說那他就少聽了兩首曲子了,然後,他便轉頭就走了。
走到了門口,卻對著其他人說,我們不讓他進去看演出。
而,服務人員將他帶回票口,並且再次的告訴他,需先在外面等候兩首曲子之後,服務人員就會請他進內場,沒想到這位爸爸聽完解釋之後,就轉頭又走了,留下了錯愕的我們。
後來,又來一些遊客,當我們與他們解釋時,那位爸爸又走了回來,而那些遊客決定要上樓等候,那位爸爸也跟著上去了,當然,最後他還是進場看了演出。
我只是不明白,同樣的話語,怎麼會有人明白,有人不明白,而且,妙的是我們明明就不是說不讓他進場,而是說要請他有等待10分鐘再進場,怎麼他轉頭卻是和別人說,我們不讓他進場。
最後,他去投訴了我們,而他投訴的內容與事實有些不符。
第一、當天我們是一直讓觀眾進場觀看演出,一直到演出只剩下兩首曲子,我們才沒有開放。
第二、雖然當天他穿的是拖鞋和短褲,但是,我們並沒有因為這樣子而不讓他進場看演出。(不然,童玩節時那些穿著背心、短褲、夾腳拖的廣大遊客們不就都不能看演出了。)
第三、一定是遲到的觀眾我們才會請他先在二樓等候,等到曲間才會請他進場,所以,那位觀眾一定是遲到的觀眾,而不是他所謂的兩點二十八分到,而我們不讓他進場,因為當時才在放需知而已,怎麼可能不讓他進場呢!
被投訴不是不好,有意見我們才能夠改進。
因為自己會看不到工作流程上的缺點,尤其是我們對於相關的規則與流程都太熟悉了,反而會將很多事視為習以為常,而不覺得有錯。
只是,我不喜歡被誣賴的感覺,明明就沒有說的,就被硬說成有,這樣子的感覺很不好。
不過,當然我們也是要檢討的,或許是因為我們的說話方式,或是解釋的方式讓人無法接受,或是不了解,才會有這樣子的誤會產生。
希望這樣子的誤會會越來越少。
^______^ 事事無法盡如人意
所以,只能告訴自己看開一些
也要更努力一些 2009-05-02 20: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