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5-31 11:30:55艾瑪菲.雲妮.晴雯
《長輩的戀愛自由~1》
朋友告訴我,她的母親在拍拖,對象是一個離過婚,有一個十九歲女兒的中年男人。他們走在一起兩年多,仍然打得火熱,而且打算在明年二月正式結婚。
唷,是一樁美事耶!
可是我的朋友卻對整件事十分反感,她激動地說:「爸爸走了那麼多年,現在她要拍拖,找個「情人知己」,我覺得可以接受,可是她現在居然跟我說要再婚哩!是『再婚』喔!四十多歲,我都二十一了,她才嚷再婚,有沒有搞錯!要我怎樣對人家說,『這是我的父親』耶,更何況,二十一歲才當『油瓶女』,叫我以後怎樣見人?」說到這裡,她居然哭起來!
哎呀,天哪!怎麼現在還會有這樣思想守舊的年青人的唷!看到她一副慘慘的樣子,我也就發揮我的職業本能,向她說起教來。
我告訴她:「長輩也是人,雖然她是你的母親,可是她還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她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思想,當然,也有她的戀愛自由。在你眼中,她要結婚,你接受不了叫他的丈夫做爸爸,你可以稱呼他為甚麼先生,不然就叫他Uncle,倘若他不介意,你甚至可以直接他稱呼的英文名字,這不就行了嗎?這個沒有人會迫你的。至於他的女兒,你可以視她為一個新朋友,不必刻意討好,也不用擺出一張臭臉,簡單妥當。」
她聽著聽著,然後問:「可是為甚麼一定要結婚哩?拍拍拖不就好了嗎?再不然,同居也可以呀,幹嗎一定要大排筵席搞結婚耶?」她的眼淚,又掉下來囉。
唉,好吧,我就再仔細一點給她分析好了:「你還年青,不會了解年老沒伴的孤獨與寂寞,加上兩位長輩所生的都是女兒,女孩子畢竟還是要嫁人的,那時候,連女兒都搬走了,留下一個孤伶伶的單身老人,情何以堪?難道你可以待她蒙主歸召以後才組織自己的家庭?你自問做得到嗎?更何況,名分對一個女人來說是非常重要,尤其是像你媽那麼大年紀的女人。快五十歲才跟人男人搞同居,不是比再婚更難聽嗎?那時候,對你媽來說就真是羞恥極了。」
聽到這裡,我想,她大概已經想通了甚麼,她的眼神告訴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