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篇例言-終
南山之文古拙,而義賾(ㄗㄜˊ)隱(ㄧㄣˇ)。後之學者,未可畏難,淺嘗輒止。宜應習覽,自易貫通。
南山祖師所著作的文,很古樸少有修飾,而當中的義理又是很深奧幽隱的。後代之修學者,不可以畏懼害怕學習上的艱難,不能稍微瀏覽看一看,就因此來停止了。所以最好應當反復的來學習閱覽,自然就容易貫通其中的道理。
養屙(ㄜ)山中,勉輯是篇。偶有疑義,無書可考。益以朽疾相尋,昏忘非一。舛(ㄔㄨㄢˇ)偽脫略,應所未免。率為錄出,且存草稿,重治校訂,願俟當來。
今日養病於此山中,免強的來編輯這一篇,偶爾有懷疑的義理時,卻沒有書可以作參考,又加上身體朽壞又有疾病相互尋找,所以昏迷忘失已不是一次了,字句差錯不正確處或有遺失省略的情況,應該在所不能免除的。而我今又輕率的又把它節錄出來了,而且存留成草稿,我想重新整治校對訂正的工作,唯願只好等待將來,希望繼續能夠完成。
謹案例言之末、泉州所藏原稿附記云、「二十九年歲次壽星 月 日、輯錄宗體篇竟、並識。沙門善夢、時年六十有一、居毗湖山中。」例言所謂養痾山中勉輯是篇者、即指宗體篇而言。其後續輯持犯懺悔別行三篇、一依宗體篇例。故大師寫定原稿寄滬時、刪此附記。茲仍依泉稿補識、俾可攷見大師輯成是篇之時地。又原稿寄滬後未即印行、大復就泉州藏稿、加以補正。故編校是書、參合滬泉兩稿、互相補充。例如八一八二兩頁依事鈔所列二表、即從泉稿增入者。餘詳別行篇末附記。惟五頁十六行無妨福善下、泉稿空一格、於例尤合。因已從滬稿製版、難以改正、並識於此。
編者按,即在《備覽》例言結束的地方,根據弘公在泉州所收藏的原稿,附帶記錄說:時間地點是在民國二十九年歲次壽星 月 日,編輯節錄此宗體篇完畢,並記。沙門別號善夢,當時晚年六十有一了,居住於毗湖山中。(弘公圓寂於63歲,按《弘一大師年譜》中,宗體篇是在民國二十八年編輯,應是在二十九年完成。所以編輯校對這一本書,是參考會合於上海和泉州兩種稿件,加以互相補充.例如八一、八二(92和93)兩頁,依《行事鈔》所列出的二個表,就是從泉州的稿子增加補入的。其餘的詳細從別行篇末尾,所附帶的記文就可以了知,惟獨五頁十六行(6頁8行)無妨福善以下,泉州的稿是空一格,於此義例是相契合的,
因為已經隨著上海的稿件製版準備印刷了,已經難以改正,因此大藏經會,並記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