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8 01:57:04紅毛‧夜
女人的限制
想當然爾,生小孩的時間有限。
因有限,好像變的珍貴。
弟在婚姻裡,畢業了。
小孩女方要去了。雖然有共同監護權,但仍女方養。弟每個月要1.7w給女方養小孩until 20歲。
父母親難過,少了一個孫。
在蘇州回吳江的路上思考到,覺的現在的結婚關係,只在於找個人生小孩,至於二個人合不合,能不能結伴一起活到白髮,是另外一個問題。
安慰著丫母,說生命的意義在於過程,只是她加速得到了,生了小孩,小孩結婚,媳婦生了孫子,小孩離了婚,從丫母的角度,她的人生裡面有了小孩結婚生小孩逗孫的過程,緊接著,小孩離婚,也參與有經驗了。
說著別人的事,好像比較容易,放到身上,套句爸說的,無常是講給別人聽的。
告訴丫母,我生一個還她。
不過看起來,並不如說的那樣不顧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