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1 23:18:04艾爾頓

莫須有的罪名

如標題

妳/你喜歡嗎?

尤其是你十幾年的朋友

尤其是你認為他是非常了解你的人

做出一些舉動讓你覺得oh my god

好像不認識的兩人

好像從不溝通的兩人

但尷尬的是你們又認識好久

你生活中曾出現過嗎?

你會怎麼化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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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要判罪之前有很多求證方法

最糟糕的是你認為

可能被誤解的那一方表面做的就是他想的

朋友阿

如果你可能是被誤解的一方

你可以接受他人

1.用一些比較不傷人的拐彎抹角法來求證

2.或是直述法,直接了蕩問他

3.或是問也不問就直接判罪

來得到你想要求證的答案

哪種是你(可能被誤解那一方)可以接受的方式?

或你有比較高招的方法來化解

給個意見吧!!

活到老學到老, 這也是終身教育的一種,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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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肚臍 2010-02-03 08:33:09

被好友誤解,真的不好受!

真情相詢,坦承面對,也許自己真的無意造成了對方誤解,誠心解釋,說不定友誼因為真情相對而更進一步!

說道這,已經是一陣子之前的事了...後來呢?

版主回應
let it go 2010-02-11 00:22:06
文森 2010-01-29 21:06:13

我也會採直接的方式
但不會把逼著問
最後還是覺得自己被誤解時
如果是十幾年的好友
就算是莫須有的罪名
我想我 會和他道歉
就讓傷害降到最低

版主回應
我認同
謝謝建議
2010-02-01 20:47:31
風兔子 2010-01-22 15:12:58

兔子個性比較直,會採直接問的方式!!!
就是因為認識夠久哩,所以更希望對方能直接聽到我想說的!!!!

版主回應
如果一方可以冷靜的聆聽的話
我也會選擇此種方式
人會因不懂對方而離開
人也會因太了對方而分開

真是難搞
2010-01-24 23: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