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21 11:36:49東區小貧婦

【電影記事篇】Almost famous(其實還包涵了鬥魚和釵h東西...)

甜美時尚的Kate Hudson是我最新的好萊塢女星新歡,對於如此sweet的笑容,我是在"Almost famos--成名在望"中為之驚豔,之後眼光就再也無法移轉!!

精神不死,搖滾不死,音樂不死
為什麼搖滾樂從出發到現在會吸引那樣無數的樂迷我不是很清楚..
但值得確定的一點就是~
接近搖滾就像接近毒品一樣,會讓人感到無拘無束,徹底解放,與眾不同....,種種"脫離平凡人"的情緒,或許我們可以簡單說:"那就是酷!"

繼"托斯卡尼豔陽下"的心得之後,發現心得內容寫太多劇情會讓之後再看的人少了許多驚喜,所以我不會再添上一筆這樣的罪孽;but...很抱歉的!成名在望不會給你太多的驚喜,雖然他仍保留了些澎湃,仍保存了些熱情,但他多了很多的現實但又加了一點點的溫情!!故事是透過一個熱愛音樂的小男孩的眼睛來看.......

有"自由"這樣的名詞存在,是因為人有"不自由"的想法而產生;我很喜歡成名在望這部片的原因牽涉到很多很多:從前還是小朋友時,喜歡聽音樂只是非常單純的喜好,就像喜歡往電影院裡衝一樣,嗜好是不會放太多情感下去經營的!!認識艾斯和哈比人之後,情況開始有些改變..聽音樂和看電影久了開始有主見,開始會分析,開始會解構,好像變厲害了;也好像失去了些什麼--在18歲的時候--我開始了初戀,遇到一個從未出現在我生活圈的男生類型,這個男生很厲害..很會念書,能歌擅舞,打一手好鼓也調了一手好情,口袋裡還持有兩個我那時候覺得很"酷"的樂團;為什麼會跟他在一起,或許就像之前喜歡搖滾樂一樣的理由,因為覺得他(它--指搖滾樂)很酷,覺得他在我的世界是與眾不同,所以自以為自己跟他在一起就能與眾不同!!(而他接近鼓,組樂團的原因除了熱愛音樂之外,讓自己看起來酷也是一個原因吧~我猜)

想要與眾不同,就得承擔許多故事!!Almost famous--幾乎就要成名--就是這樣!!常看娛樂新聞,某些團體常會說:"不管發生什麼事,對我們最重要的就是歌迷"~看了Almost famous之後,這句話產生了小小的感觸!!groupies之所以會接近樂團,就是因為欣賞喜歡那些演奏出音樂的本體,所以樂團們說這樣的話或是有這樣的心情是再正確也不過~但樂團本身就不是屬於一個人的團體,所以每當成名在望時,團員就會忘了當初的夢想,有些人或許變得更強,有些人則嫉妒著更強的人;每種人性會在此時顯露無疑..

18歲的戀愛讓我懂了一些這樣的事,因為認識他,所以認識了更多的音樂,分手後,我又從他喜愛的搖滾認識了搖滾的好朋友--爵士,而他的樂團就像我們在一起到分手的過程一樣,因為團員的心不再,夢想變得四分五烈,懷抱的理念不再一樣,所以團也隨著解散;這種心情會讓人變得很down又blue~我看著他從之前的熱血到當時的低潮,覺得不知所措!不知所措的心情又在半年之後,我們兩人組成的"小樂團"散去時再度發生;當愛情變得無夢可作時,結果也就無話可說!我草草埋葬當初期待的,珍藏的初戀..像他擁有的樂團的運作過程一樣...擁有腐爛的結束!!

小男主角吼著一句話:"你說過你最重視的是你的樂迷,但你現在正傷害的不就是你的樂迷嗎?"這句話就像其他電影中的很多對話一樣讓我印象深刻;對於自己喜愛的東西,人總會忍不住去碰去撞,愛情是,樂團的生存之道也是....,這種撞的遍體鱗傷的故事,會讓我想到現在八大正當紅的鬥魚--愛情是,黑道也是....,人類所選擇的挑戰,總是令"人"匪夷所思,但沒有一條是"可歸路",條條都是不能後悔的"不歸路",想要有怎麼樣的結果就得看自己再次的選擇--不必怨懟生活的沒意思,因為每個人身上都沒有所謂的"不自由"--路是自己選的

喜歡搖滾樂的人可以看看"成名在望",感觸人人不同,但相信一定會有所收穫!!去年耶誕夜收到史密送的這份禮物,我開心的不斷跑跳尖叫,但會不會是你想珍藏的我就不知道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