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4 09:03:22極地牧羊童
我的四個廣博課程(一):為何大五還在修廣博?
為何要特地開一篇文章來談一下我的四個廣博呢?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我很重視這個校定必修的四個廣博。其次,我必須向大家澄清,我並不是因為「混」才會到了大五還在修具有通識課程性質的廣博。
我從一下開始修習廣博,連續三個學期,到了二下結束時,我的廣博修習進度已完成了3/4,然而,卻在之後因為一連串的原因而延宕。
三上時,覺得「不急」,「反正已經修了三個」,所以當〈佛學經典選讀〉沒有選到時,我就決定「之後再說吧!」至於為何當時想選〈佛學〉一門課呢?因為當時對佛學稍稍有點興趣,想對宗教更有些接觸。值得一提的是,幾週前曾在〈佛學〉的教室外看了一下,突然有種「好險沒選」的感觸。我想可能是突然覺得「對宗教充滿質疑」的我實在不適合進去那個「像在傳教」的教室吧,用佛教中人的話,我太「難渡」了。
之後的每個學期,我週五的5678節都有事,而城中校區的廣博課程皆設在這段時間。三下的78節是許春鎮老師的地方自治法,而56節仍然空著的原因是尚無想修的廣博(仍然沒選到佛學)。
整個四年級的五56是陳明堂老師的刑訴案例解析,五78則是駱永家老師的民事訴訟法。某位叫做玄德的同學看到這,一定很想在那「該」我常翹課。然而,這實在與本文無關,重點是這門課擋到了廣博,如此而已。還有,雖然我常翹課,但我可是很尊敬駱老師的,他的理論我很喜歡。
到了五年級上學期,總算週五的5678節都空了下來,沒有選課。然而,56節江彥佐老師開設的〈行政法綜合研習〉甚是吸引我。由於我在四年級已修習了同樣名稱而由高仁川老師(註1.)開設的學分,所以我只能選擇旁聽。總之,56節又不能選廣博了。
All right, how about 78節?我終於能完成廣博了!?是的,我選了宋灝老師的〈美學導論〉。然而,劇情接著發生劇烈變化。
在開學第一周的周四晚上,從地閱結束一段K書時間上來透氣的我,在一大樓門外遇到了剛下課的程明修老師以及幾位學長(註2.),經過一番聊天,拍板決定旁聽程老師在研究所開的〈經濟行政法〉。興奮之餘,向學長問起時間──「什麼,改成週五78節?」(註3.)──於是,可想而知,〈美學〉退選XD!(註4.)
看到這,相信各位看官們都能了解為何我大五還在修廣博了吧?絕對不是混,甚至可以說是有堅強且認真的理由。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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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兩位老師都就讀東吳或北大博士班,從這點看,其實也可以叫學長。但為法安定性以及尊師重道要求,類似狀況我都還是以老師稱呼之。
註2.其實這事情我在之前的文章就曾提過了。參〈牧羊童的2007年終十大新聞〉,第五大點,http://www.wretch.cc/blog/allen7235/22662322。
註3.〈經濟行政法〉表定時間是四AB。
註4.上週五與程明修老師聊天提到週五該時間要上廣博,老師驚訝且反應劇烈的說「怎麼還在修廣博」,當時本來想跟老師講完這段故事XD
我從一下開始修習廣博,連續三個學期,到了二下結束時,我的廣博修習進度已完成了3/4,然而,卻在之後因為一連串的原因而延宕。
三上時,覺得「不急」,「反正已經修了三個」,所以當〈佛學經典選讀〉沒有選到時,我就決定「之後再說吧!」至於為何當時想選〈佛學〉一門課呢?因為當時對佛學稍稍有點興趣,想對宗教更有些接觸。值得一提的是,幾週前曾在〈佛學〉的教室外看了一下,突然有種「好險沒選」的感觸。我想可能是突然覺得「對宗教充滿質疑」的我實在不適合進去那個「像在傳教」的教室吧,用佛教中人的話,我太「難渡」了。
之後的每個學期,我週五的5678節都有事,而城中校區的廣博課程皆設在這段時間。三下的78節是許春鎮老師的地方自治法,而56節仍然空著的原因是尚無想修的廣博(仍然沒選到佛學)。
整個四年級的五56是陳明堂老師的刑訴案例解析,五78則是駱永家老師的民事訴訟法。某位叫做玄德的同學看到這,一定很想在那「該」我常翹課。然而,這實在與本文無關,重點是這門課擋到了廣博,如此而已。還有,雖然我常翹課,但我可是很尊敬駱老師的,他的理論我很喜歡。
到了五年級上學期,總算週五的5678節都空了下來,沒有選課。然而,56節江彥佐老師開設的〈行政法綜合研習〉甚是吸引我。由於我在四年級已修習了同樣名稱而由高仁川老師(註1.)開設的學分,所以我只能選擇旁聽。總之,56節又不能選廣博了。
All right, how about 78節?我終於能完成廣博了!?是的,我選了宋灝老師的〈美學導論〉。然而,劇情接著發生劇烈變化。
在開學第一周的周四晚上,從地閱結束一段K書時間上來透氣的我,在一大樓門外遇到了剛下課的程明修老師以及幾位學長(註2.),經過一番聊天,拍板決定旁聽程老師在研究所開的〈經濟行政法〉。興奮之餘,向學長問起時間──「什麼,改成週五78節?」(註3.)──於是,可想而知,〈美學〉退選XD!(註4.)
看到這,相信各位看官們都能了解為何我大五還在修廣博了吧?絕對不是混,甚至可以說是有堅強且認真的理由。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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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兩位老師都就讀東吳或北大博士班,從這點看,其實也可以叫學長。但為法安定性以及尊師重道要求,類似狀況我都還是以老師稱呼之。
註2.其實這事情我在之前的文章就曾提過了。參〈牧羊童的2007年終十大新聞〉,第五大點,http://www.wretch.cc/blog/allen7235/22662322。
註3.〈經濟行政法〉表定時間是四AB。
註4.上週五與程明修老師聊天提到週五該時間要上廣博,老師驚訝且反應劇烈的說「怎麼還在修廣博」,當時本來想跟老師講完這段故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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