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30 10:35:39極地牧羊童
12/25,思緒暢通之保持─兼論網路的力量
◎宣言
為求思緒暢通之保持,最近打算常常寫寫網誌。但是為了兼顧其他生活重心,所以會以喇賽文、胡扯文、心得文、生活文、訐譙文、流水帳文....等等等為主。所以那些有(二)(三)(四)之類的主題系列文會很少看到。
換言之就是這裡廢文會很多。不過就像玄德公所說的,他比較喜歡生活文那類的,也許大多數人也是這樣吧?而且也許,那些我自以為是「弘文」、「大作」的,反倒是沒什麼人想看。記得我的高中同學GEO也說過,我的網誌都太長,他懶得看。
不過我還是甘之如飴。如果問我為何,其實我不得不引用老吳同學的見解,「為了讓我祭典的司儀有東西可以講」。不過在我看來,其實他的重點是想講他想死的心情,他這人動不動就愛把燒炭、自殺、猝死那些掛在嘴上。但我不是因為「想死」這種點才引用他見解的。某種程度上是希望能趁在活著的時候多留些在這世界。
只要有人記得我這的一丁點東西都好。例如我想應該很多人記得我曾經寫過國務機要費案旁聽的心得。甚至過了幾年,有人無聊去PTT八卦板爬文都會看到我寫的文,還m起來ㄋㄟ!
◎達「再」兼善天下?
古代人說,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用這理論的話,其實我心裡有什麼抱負理想的,應該要等我擠身審檢學辯之列且是個咖的時候,再講出來,再去作,現在該作的是十年無人問的寒窗苦讀。黃茂榮老師也同此見解的喔!(http://www.wretch.cc/blog/allen7235&article_id=14732465)
但是這樣的心態也未必好。我認為能夠留下一些痕跡是好的。其實這也是blog的價值之一。有一說認為,blog的竄起使人人都能發表他的意見,能夠打破社會上階級與權力的藩籬(註1.)。以往的社會是有權力的人才能發言,其實這樣的現象仍然存在─網路的力量充其量是割據或開創了新的一個領域。
我覺得這樣的說法是不錯的。依照此說,就連我這小人物也能起了一些影響力。同樣拿國務機要費案那些文作為例子,當時我在PTT上的文還順便責罵了腦殘記者,也獲得了不少迴響。某種程度而言我也加入了媒體腦殘現象之口誅筆伐之列。
◎小故事
說到這就必須再舉一例。前幾天還有個應該是中小學老師的網友老薑在我的新聞台留言。內容是他引述了一些我的話。被引述的網誌內容是關於受刑人的選舉權的問題。說真的,沒有他留言我都忘記我寫過那東西了。
從這故事我們可以得到兩個心得:
首先,在網路世界留下痕跡,也許這痕跡之後會對他人有所幫助。也許我的網誌其實對老薑幫助不大,但至少他在網路上搜尋到了我的文章,再怎樣他至少知道也有人想過類似的東西,他體會到了「德不孤,必有鄰」。(這句話其實算是我的座右銘!)
其次,很多想法一閃即逝,此時不紀錄,更待何時?難道要等到以後當上大法官之後榮退再寫回憶錄嗎?(註2.)
總之我的想法大概就是上述這樣,說再多大概也是文章上作文章了。其他值得再作為補強的理論大概只剩下「人生無常」了。在這個風險社會中,我們都不知道自己何時會遇到下一個災難。也許會像《我是傳奇》一樣全人類都得到怪病、也許會像《明天過後》大家都被冷死、也許會像《ID4》一樣大家被外星大管砲轟死、也許會像《不可能任務III》一樣伊森杭特來到台灣(電影中是去上海)槍戰順便斃掉你我,也許也許...有太多也許,再也許也只是也許上作也許並收博君一笑之效而已罷了。
◎結論
結論就是不知不覺我又喇了一堆,
以上,謝謝觀賞。
-----------------
註1.美國著名憲法學者Cass Sunstein擔心網路會讓社會走向極端。立論基礎大致上是「網路加強意見相同之人的凝聚」,意即藍的愈藍、綠的愈綠。這是我在廖元豪老師美憲課堂上聽到的。詳參《republic.com》(http://www.wretch.cc/blog/allen7235&article_id=14732465)。其實這跟本文似乎沒什麼關係,我承認我只是要吊吊書袋。
註2.這想法是緣於12/19日翁老師榮退研討會上,葉俊榮老師可惜許多當年釋憲案的研究資料只限於文本而其他過少。並舉出美國許多大法官有寫回憶錄作為例子。我並不是說我以後要當大法官,謝謝您美麗的誤解....。
為求思緒暢通之保持,最近打算常常寫寫網誌。但是為了兼顧其他生活重心,所以會以喇賽文、胡扯文、心得文、生活文、訐譙文、流水帳文....等等等為主。所以那些有(二)(三)(四)之類的主題系列文會很少看到。
換言之就是這裡廢文會很多。不過就像玄德公所說的,他比較喜歡生活文那類的,也許大多數人也是這樣吧?而且也許,那些我自以為是「弘文」、「大作」的,反倒是沒什麼人想看。記得我的高中同學GEO也說過,我的網誌都太長,他懶得看。
不過我還是甘之如飴。如果問我為何,其實我不得不引用老吳同學的見解,「為了讓我祭典的司儀有東西可以講」。不過在我看來,其實他的重點是想講他想死的心情,他這人動不動就愛把燒炭、自殺、猝死那些掛在嘴上。但我不是因為「想死」這種點才引用他見解的。某種程度上是希望能趁在活著的時候多留些在這世界。
只要有人記得我這的一丁點東西都好。例如我想應該很多人記得我曾經寫過國務機要費案旁聽的心得。甚至過了幾年,有人無聊去PTT八卦板爬文都會看到我寫的文,還m起來ㄋㄟ!
◎達「再」兼善天下?
古代人說,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用這理論的話,其實我心裡有什麼抱負理想的,應該要等我擠身審檢學辯之列且是個咖的時候,再講出來,再去作,現在該作的是十年無人問的寒窗苦讀。黃茂榮老師也同此見解的喔!(http://www.wretch.cc/blog/allen7235&article_id=14732465)
但是這樣的心態也未必好。我認為能夠留下一些痕跡是好的。其實這也是blog的價值之一。有一說認為,blog的竄起使人人都能發表他的意見,能夠打破社會上階級與權力的藩籬(註1.)。以往的社會是有權力的人才能發言,其實這樣的現象仍然存在─網路的力量充其量是割據或開創了新的一個領域。
我覺得這樣的說法是不錯的。依照此說,就連我這小人物也能起了一些影響力。同樣拿國務機要費案那些文作為例子,當時我在PTT上的文還順便責罵了腦殘記者,也獲得了不少迴響。某種程度而言我也加入了媒體腦殘現象之口誅筆伐之列。
◎小故事
說到這就必須再舉一例。前幾天還有個應該是中小學老師的網友老薑在我的新聞台留言。內容是他引述了一些我的話。被引述的網誌內容是關於受刑人的選舉權的問題。說真的,沒有他留言我都忘記我寫過那東西了。
從這故事我們可以得到兩個心得:
首先,在網路世界留下痕跡,也許這痕跡之後會對他人有所幫助。也許我的網誌其實對老薑幫助不大,但至少他在網路上搜尋到了我的文章,再怎樣他至少知道也有人想過類似的東西,他體會到了「德不孤,必有鄰」。(這句話其實算是我的座右銘!)
其次,很多想法一閃即逝,此時不紀錄,更待何時?難道要等到以後當上大法官之後榮退再寫回憶錄嗎?(註2.)
總之我的想法大概就是上述這樣,說再多大概也是文章上作文章了。其他值得再作為補強的理論大概只剩下「人生無常」了。在這個風險社會中,我們都不知道自己何時會遇到下一個災難。也許會像《我是傳奇》一樣全人類都得到怪病、也許會像《明天過後》大家都被冷死、也許會像《ID4》一樣大家被外星大管砲轟死、也許會像《不可能任務III》一樣伊森杭特來到台灣(電影中是去上海)槍戰順便斃掉你我,也許也許...有太多也許,再也許也只是也許上作也許並收博君一笑之效而已罷了。
◎結論
結論就是不知不覺我又喇了一堆,
以上,謝謝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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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美國著名憲法學者Cass Sunstein擔心網路會讓社會走向極端。立論基礎大致上是「網路加強意見相同之人的凝聚」,意即藍的愈藍、綠的愈綠。這是我在廖元豪老師美憲課堂上聽到的。詳參《republic.com》(http://www.wretch.cc/blog/allen7235&article_id=14732465)。其實這跟本文似乎沒什麼關係,我承認我只是要吊吊書袋。
註2.這想法是緣於12/19日翁老師榮退研討會上,葉俊榮老師可惜許多當年釋憲案的研究資料只限於文本而其他過少。並舉出美國許多大法官有寫回憶錄作為例子。我並不是說我以後要當大法官,謝謝您美麗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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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bill
2008-01-16 22:10:06
像你這樣有內涵的年輕人
真的不多了!
感覺上
你比較像民國六、七十年時代的大學生
對於自己的專業領域
有一肚子源源不絕的心得與見解
更多的
是對學問的熱情
說真的你這稱讚我還蠻高興的XDDD
我想了一會兒,
會這樣的緣故可能是因為我蠻愛看四五年級人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