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8 12:03:58極地牧羊童
近來兩三週的雜想雜感雜記
太久沒紀錄,時序可能會有點混亂。
1.荃部落(http://www.wretch.cc/blog/reneedog)開幕,第一篇文就讓我也特想寫些過去以及現在生活中屬於苦的一面。也讓我更加能夠體會罕見疾病患者之所以會被稱為「天使」的原因。陳長文律師(+老師)曾寫過關於他兒子文文的文章(http://0rz.tw/8a3hA),強烈建議大家去看看。
2.林明昕老師的行政法專題仍然爆笑又知性。
3.大法官解釋終於開張了,不受理決議登場、第634號解釋出爐。634很短一口氣就能讀完,不受理決議有二十幾個,新聞沒提(如之前死刑犯)或先前沒注意(如總統那次),我還真不知道從何看起。
4.某日觀看現任大法官合照(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allen7235&b=80&f=1160129721&p=190),覺得排列有許多特殊巧合,一個人在電腦前亂排亂圈亂理解。改天可以寫成網誌。
5.網誌與讀書的歧路徬徨持續延伸。某部落格主人甚至把我的連結描述寫作「多產部落客,快去唸書吧」XD;而康康學弟也在前幾日前跟我說「你網誌最近都寫很多」。搭配上讀書進度問題,諸此皆讓我持續思考暫停寫網誌。
6.承上,我必須承認,在本文寫作前,我真的有股衝動寫一篇文章宣告暫停網誌。然而最後還是沒能送出。理由很多,最自私的理由是寫作快樂且能發洩,特別是我的「說教狂」屬性很高。
7.幾日前把過去的文章重新排版以及改變字數大小、調整等等。當然也順便重新閱讀自己寫過的東西。感覺很特別,我想這也是偶爾寫寫網誌的意義─供檢驗─很科學的意義吧。當年修讀黃源盛老師中國法制史寫下的讀書心得(http://www.wretch.cc/blog/allen7235&article_id=8516022),至今再次重讀仍然非常喜歡。之前林明昕老師行政法專題中間下課時,在走廊巧遇散步中的黃源盛老師(http://justice.nccu.edu.tw/Teacher/teacher_content.asp?id=17&teacher_type=1),就跟老師問好一聲,不過他老人家大概不記得我了,改天有機會再跟他聊聊。
8.週四法理學下課時,楊老師跟我談了一會兒。他很高興我在上課時提出一些特別見解,讓我心裡有點不好意思,畢竟有太多邪說(例如「我們不妨偏激」、「那些是反動派的說辭」),但老師似乎覺得這樣很好,可以激起同學討論(言下之意莫非是暗示我繼續胡扯)。
老師另外提到,很失望同學發言過少的問題,還問我為什麼。我只好告訴他,那可能是因為台灣的學生比較不習慣發言吧─這理由是最堅強的理由也是許多教授們不願面對的真相(本句有腦殘記者的感覺)。我另外還做了一個對於許多同學可能會覺得很糟糕的建議,如果楊老師真的採行且「拖累」哪個同學的話,我在此先說聲抱歉。
9.週五江彥佐老師(學長)上課也提到同學鮮少發言的問題。他說他以前念大學時也是屬於很少跟老師有互動的學生。念了研究所後覺得與老師有所互動對自己很有收穫。言下之意就是有點後悔念大學時與老師互動不足以及鼓勵同學多多發言。
10.危險心靈拿下金鐘獎最佳戲劇以及最佳男主角,爽。其實最佳男主角一獎得主人選讓我一度徬徨,戴立忍以及黃河我都喜歡。不過最後基於「年輕人要出頭」以及「老戴你機會多多」等因素我還是在電視前幫謝正傑「集氣」。
11.承上,今年金鐘獎頒獎典禮蠻好看的。被一派網友虧「已知用火」的那位先生把一連串連續劇主題曲唱得很好。而且今年主題是同學會,許多老演員都出現,我跟媽都看得很開心。我這年紀的人竟然能認出常楓、石峰、康丁、太保等演員,除了能算是不容易之外,還證明我真的是電視兒童出身。
12.電視圈的盛會,絕對是在地人才能看出門道以及樂趣。這是不同於歌曲以及電影的。我之所以會有此類比,是因為就我而言,奧斯卡我看得開心,但金球獎有關於電視的部分我就看攏無。換句話說就是,電視節目比較難以輸出而電影較可以。講這些我只是想表示一下我不是電視前的白痴,我就連看個頒獎典禮也是能夠體會到一個社群的電視與電影文化會有怎樣的差別。
13.林明昕老師上課時提到使用電腦的事情。他爆料王千維老師不太會用電腦,當時讓我嚇到,我印象中王老師應該是五年級的。我當時還想到孫森焱老師時常以EMAIL與親朋好友聯絡的事,深深體會「人生真的是七十才開始」!
林師另外還提到「很多人喜歡寫部落格...,...部落格有什麼好寫的」,當時班上哄堂大笑,也包含我。表面上我似乎可以涵攝入老師所言,那麼為何我還笑得出來?我想是因為林師所指與我情形並不相同。至於怎麼個不同我就不多說了以免得罪到許多朋友以及惹來不好的名聲。
14.轉到HBO,楚門的世界正播到大學戀愛那段,就索性把它這麼地看完了。我蠻喜歡就西片台把已經看過的電影再複習一遍。電影跟書一樣,每次看的體會都不一樣。不過「哀低FOR」跟「阿馬GAY登」對我而言是例外,兩者大概都看十次有了。
15.讀書讀瘋?被我夢進去的教授又多了陳愛娥老師以及徐育安老師。先前被我夢到的老師有程明修老師、張錕盛老師、林三欽老師,以及素未謀面的許世宦老師。關於夢境內容也許得等將來有空。
16.準備考試總會患得患失,我也不例外。然而我前不久想到一些突破此困境的想法,也算是一種方法論上的大躍進XD!關於此方法論上的進步,也得等有空時才能寫,在此賣個關子,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偷藏一些密招不給人知道,花哈哈。
17.把網頁右邊的分類作了重新排列,光譜式的呈現上,大致是個人→法律與政治→雜感胡說→轉貼。
-----------
想不到還有什麼了,本文結束。
啊!寫到這讓我想到一點,放在18,
寫完18就真的沒了。
18.波斯納書上曾經提到他在寫作時,如果該文章寫不下去,那麼就可能是該想法有問題,於是會重寫。我覺得這很猛。我的狀況是,寫不下去的時候還是會硬寫下去。當時我念到波斯納的這股猛勁時,我正因為「法律人=法條人+MORE」一文寫不下去而困惑(註1.),那時實在沒有勇氣像波斯納作那麼猛的抉擇。
----
註1.當時看到波斯納對於類似問題的說明,覺得自己實在是個大言不慚的白痴,更加強了砍文章的衝動。
1.荃部落(http://www.wretch.cc/blog/reneedog)開幕,第一篇文就讓我也特想寫些過去以及現在生活中屬於苦的一面。也讓我更加能夠體會罕見疾病患者之所以會被稱為「天使」的原因。陳長文律師(+老師)曾寫過關於他兒子文文的文章(http://0rz.tw/8a3hA),強烈建議大家去看看。
2.林明昕老師的行政法專題仍然爆笑又知性。
3.大法官解釋終於開張了,不受理決議登場、第634號解釋出爐。634很短一口氣就能讀完,不受理決議有二十幾個,新聞沒提(如之前死刑犯)或先前沒注意(如總統那次),我還真不知道從何看起。
4.某日觀看現任大法官合照(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allen7235&b=80&f=1160129721&p=190),覺得排列有許多特殊巧合,一個人在電腦前亂排亂圈亂理解。改天可以寫成網誌。
5.網誌與讀書的歧路徬徨持續延伸。某部落格主人甚至把我的連結描述寫作「多產部落客,快去唸書吧」XD;而康康學弟也在前幾日前跟我說「你網誌最近都寫很多」。搭配上讀書進度問題,諸此皆讓我持續思考暫停寫網誌。
6.承上,我必須承認,在本文寫作前,我真的有股衝動寫一篇文章宣告暫停網誌。然而最後還是沒能送出。理由很多,最自私的理由是寫作快樂且能發洩,特別是我的「說教狂」屬性很高。
7.幾日前把過去的文章重新排版以及改變字數大小、調整等等。當然也順便重新閱讀自己寫過的東西。感覺很特別,我想這也是偶爾寫寫網誌的意義─供檢驗─很科學的意義吧。當年修讀黃源盛老師中國法制史寫下的讀書心得(http://www.wretch.cc/blog/allen7235&article_id=8516022),至今再次重讀仍然非常喜歡。之前林明昕老師行政法專題中間下課時,在走廊巧遇散步中的黃源盛老師(http://justice.nccu.edu.tw/Teacher/teacher_content.asp?id=17&teacher_type=1),就跟老師問好一聲,不過他老人家大概不記得我了,改天有機會再跟他聊聊。
8.週四法理學下課時,楊老師跟我談了一會兒。他很高興我在上課時提出一些特別見解,讓我心裡有點不好意思,畢竟有太多邪說(例如「我們不妨偏激」、「那些是反動派的說辭」),但老師似乎覺得這樣很好,可以激起同學討論(言下之意莫非是暗示我繼續胡扯)。
老師另外提到,很失望同學發言過少的問題,還問我為什麼。我只好告訴他,那可能是因為台灣的學生比較不習慣發言吧─這理由是最堅強的理由也是許多教授們不願面對的真相(本句有腦殘記者的感覺)。我另外還做了一個對於許多同學可能會覺得很糟糕的建議,如果楊老師真的採行且「拖累」哪個同學的話,我在此先說聲抱歉。
9.週五江彥佐老師(學長)上課也提到同學鮮少發言的問題。他說他以前念大學時也是屬於很少跟老師有互動的學生。念了研究所後覺得與老師有所互動對自己很有收穫。言下之意就是有點後悔念大學時與老師互動不足以及鼓勵同學多多發言。
10.危險心靈拿下金鐘獎最佳戲劇以及最佳男主角,爽。其實最佳男主角一獎得主人選讓我一度徬徨,戴立忍以及黃河我都喜歡。不過最後基於「年輕人要出頭」以及「老戴你機會多多」等因素我還是在電視前幫謝正傑「集氣」。
11.承上,今年金鐘獎頒獎典禮蠻好看的。被一派網友虧「已知用火」的那位先生把一連串連續劇主題曲唱得很好。而且今年主題是同學會,許多老演員都出現,我跟媽都看得很開心。我這年紀的人竟然能認出常楓、石峰、康丁、太保等演員,除了能算是不容易之外,還證明我真的是電視兒童出身。
12.電視圈的盛會,絕對是在地人才能看出門道以及樂趣。這是不同於歌曲以及電影的。我之所以會有此類比,是因為就我而言,奧斯卡我看得開心,但金球獎有關於電視的部分我就看攏無。換句話說就是,電視節目比較難以輸出而電影較可以。講這些我只是想表示一下我不是電視前的白痴,我就連看個頒獎典禮也是能夠體會到一個社群的電視與電影文化會有怎樣的差別。
13.林明昕老師上課時提到使用電腦的事情。他爆料王千維老師不太會用電腦,當時讓我嚇到,我印象中王老師應該是五年級的。我當時還想到孫森焱老師時常以EMAIL與親朋好友聯絡的事,深深體會「人生真的是七十才開始」!
林師另外還提到「很多人喜歡寫部落格...,...部落格有什麼好寫的」,當時班上哄堂大笑,也包含我。表面上我似乎可以涵攝入老師所言,那麼為何我還笑得出來?我想是因為林師所指與我情形並不相同。至於怎麼個不同我就不多說了以免得罪到許多朋友以及惹來不好的名聲。
14.轉到HBO,楚門的世界正播到大學戀愛那段,就索性把它這麼地看完了。我蠻喜歡就西片台把已經看過的電影再複習一遍。電影跟書一樣,每次看的體會都不一樣。不過「哀低FOR」跟「阿馬GAY登」對我而言是例外,兩者大概都看十次有了。
15.讀書讀瘋?被我夢進去的教授又多了陳愛娥老師以及徐育安老師。先前被我夢到的老師有程明修老師、張錕盛老師、林三欽老師,以及素未謀面的許世宦老師。關於夢境內容也許得等將來有空。
16.準備考試總會患得患失,我也不例外。然而我前不久想到一些突破此困境的想法,也算是一種方法論上的大躍進XD!關於此方法論上的進步,也得等有空時才能寫,在此賣個關子,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偷藏一些密招不給人知道,花哈哈。
17.把網頁右邊的分類作了重新排列,光譜式的呈現上,大致是個人→法律與政治→雜感胡說→轉貼。
-----------
想不到還有什麼了,本文結束。
啊!寫到這讓我想到一點,放在18,
寫完18就真的沒了。
18.波斯納書上曾經提到他在寫作時,如果該文章寫不下去,那麼就可能是該想法有問題,於是會重寫。我覺得這很猛。我的狀況是,寫不下去的時候還是會硬寫下去。當時我念到波斯納的這股猛勁時,我正因為「法律人=法條人+MORE」一文寫不下去而困惑(註1.),那時實在沒有勇氣像波斯納作那麼猛的抉擇。
----
註1.當時看到波斯納對於類似問題的說明,覺得自己實在是個大言不慚的白痴,更加強了砍文章的衝動。
上一篇:波西米亞懸絲偶展、藍地黃虎旗展
下一篇:12/16 隨手亂寫
missbill
2007-11-23 00:48:14
同學:
陳長文律師寫的文章連結
可以勞駕你檢察一下好嗎?
好像不太對喲!
的確不能連,蠻奇怪的。
旦市同樣網址我放在無名的卻可以直接連。
總之,我改好了,
不過得麻煩看官們用複製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