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6 22:23:35超人Allen

Move

已經十七年了,

不知不覺我已十七歲,

從我出生就開始住的房子,

光明街24號,

我引以為傲的房子,

它的方便沒有人不稱讚,

它連繫著我所有的一切,

連繫著我和大家深厚的友誼。

現在我要搬走了,

只因現實經濟的困難,

往事歷歷在目,

我不是沒有哭的感傷,

只是我知道我長大了,

該學會堅強。

突然間,

我才發現我好愛好愛這間破破的房子。

打下一年的契約,

一年後我將十八歲,

我會再回來的。

再見了,

光明街2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