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4 12:08:36走刀口之人
【創作】〈巧合的正義〉之六
✽✽『已經自白的兇手名叫林永鑑,二十三歲,是這地區的無業份子,從小就有幾次竊盜和恐嚇前科,』刑警捻熄手中的煙,『我們接獲附近當鋪的線報,他當了一只勞力士。檢視屍體斷的左手腕,的確有與該勞力士相同的日曬痕。手表上也驗出死者的DNA。』
✽✽『可是為什麼要雙手都砍呢?』楊超宇疑惑地問。
✽✽『喔,因為死者右手戴了一條純金手鍊。兇手拔不下這條手鍊,才切斷右手的。據他的說法,切左手只是為了裝神秘。』刑警解釋著。
✽✽『那麼,凶器呢?』社會線記者邊寫邊問。
✽✽『也在兇手住處附近的草叢發現了,是一把平凡的水果刀。現在只有那張舊報紙了,那個膽小的兇手再三堅稱不是他的…就差這個還無法解釋,我們得等教授說明,』刑警又燃起了一支煙,『另外,還有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我們只能認為是湊巧。』
✽✽眾人疑惑屏息。
✽✽『那就是,三十年前的死者和我們這位兇手同名,就叫林永鑑。』
✽✽『可是為什麼要雙手都砍呢?』楊超宇疑惑地問。
✽✽『喔,因為死者右手戴了一條純金手鍊。兇手拔不下這條手鍊,才切斷右手的。據他的說法,切左手只是為了裝神秘。』刑警解釋著。
✽✽『那麼,凶器呢?』社會線記者邊寫邊問。
✽✽『也在兇手住處附近的草叢發現了,是一把平凡的水果刀。現在只有那張舊報紙了,那個膽小的兇手再三堅稱不是他的…就差這個還無法解釋,我們得等教授說明,』刑警又燃起了一支煙,『另外,還有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我們只能認為是湊巧。』
✽✽眾人疑惑屏息。
✽✽『那就是,三十年前的死者和我們這位兇手同名,就叫林永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