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6 10:31:35Ame.

那年的事

「究竟寫不寫出來好?」這個問題我想了許久。寫了,怕難為情;不寫,我怕我有朝一日會忘記,正因為不想忘記才會有把它記下來的念頭。因為這是我生命一段很複雜的記憶,每件事的發生、我的情緒思維、牽涉到的人和事……總之很亂。原來很多認為電影小說裏才會有的橋段真的會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日。但曾經我有想過揮去這段生命中的片段,但最近一年,很常常因為一些小事勾起了一小節一小節不同的記憶。於是我有了這樣的一個念頭:可能我有朝一日會忘去大部份的記憶,不如將現在突然想起的零散片段串聯起來,集結成一個故事。朋友勸我別寫,生怕我會一邊寫一邊哭。嗯,真的用了幾年才從悲傷中走了出來,所以我想寫。對自己而言,不但是「因為已經不要緊了」的證明,同時也是因為這一段的記憶、以及對你的種種,我不想忘記。

沒錯,我在說很久以前我喜歡上一個人的事,但不會寫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