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4 05:11:44鐵壁莊主

成龍自己才是真正的笑話


這篇文章寫於二零零四年總統大選選後,香港藝人成龍批評這次台灣選舉是一個笑話。我作為一個民主政治的支持者,不得不挺身為民主辨誣,並大力譴責這個為獨裁政權服務的所謂「影壇大哥」。

◆◆◆成龍自己才是真正的笑話◆◆◆

最近成龍(陳港生)在上海參加公開活動的時候,對於台灣的選舉,他認為這是「天大的笑話」,而且「這個笑話可以講上一百年」,此語引得中國媒體大加讚賞。如果,陳港生此語是基於對民主憲政的高標準要求,因而對於台灣這次選舉的不甚透明之處有所批評,那麼我們甘心受教;畢竟我們必須承認,與成熟的歐美民主政治相比,台灣民主制度尚在摸索萌芽的階段,因此在選舉過程與民意表達中容或有所瑕疵,也是難以避免的現象,只要在民主規範中,透過全體國民一致努力、去蕪存菁,制度就能漸臻完美。

但是觀諸陳港生近年來的行事言論,就不由讓我對他的敬意陡然全消,甚至還要大加撻伐;因為陳港生對於台灣選舉的質疑,恐怕是基於他對民主制度的敵視之上。以下我就舉出近年來陳港生先生的反民主作風實例,讓大家睜眼看看一個自命正義的人,是如何踐踏民主社會的人權。

◆反民主與帝王思想◆

首先,在去年,中國政府意欲在香港強行通過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也就是國家安全條款),該法中規定香港人不可以發表「有顛覆政府之嫌」的主張,這條法律如果通過,不要說港人不能發表支持台灣、西藏自決的言論,就連主張普選特首、主張政黨輪替,也有可能遭到羅織罪名而下獄;這種條文,就如同以前台灣的大惡法-「刑法一百條」一樣。它不但公然違反了一國兩制的承諾,也等於強行剝奪港人的言論自由。港人不甘受到北京的踐踏,因此在去年七月一日(回歸六週年)舉辦了七一大遊行,抗議北京政府的惡法,這場遊行有數十萬人同聲響應,港人表現的決心不但讓北京政府不敢再繼續推動二十三條立法,其民主動能更延續到去年底的香港立法局大選,民主派因而大勝親北京的民建聯,這是香港人民爭民主、爭自由的一場典範之作,也是一個新的民主里程碑。

但是,對於港人渴望自由人權的抗爭,陳港生先生有些什麼回應呢?對於香港民眾在球賽中抗議特首董建華的行動,陳港生發表談話說:英國利物浦球隊來香港表演,當特首董建華出現的時候,幾千球迷向董喝倒彩,他因而覺得香港人「好醜陋」,他更進而指責香港「七﹒一」五十萬人大游行是「破壞香港形象」,使得他的影迷都不敢來香港,讓他的新片票房人氣不若預期。

香港人民向董建華喝倒彩,這是香港人對於不公體制的唯一宣洩管道,也是他們的法定權利,陳港生有什麼資格指責他們醜陋?當香港人民必須為自己的自由走上街頭奮鬥時,擁有美國居留權、長期生活在自由社會的陳港生又站在什麼樣的立場指責那些被獨裁政權摧殘的人們?

一個社會之所以高貴,不是因為沒有衝突,而是擁有解決衝突的公平機制。美國總統布希為了出兵伊拉克問題,在金像獎等各個國際公開場合也常常受到各式各樣的羞辱,但是美國不會有人指責這些批評人士是「醜陋、破壞美國形象」,為什麼?因為美國是一個民主多元社會,每個人都有批評總統的權利,批評是為了保障每個人的言論與人身自由、也是為了集眾人之智慧進行改革,如此民主社會才能不斷進步。也只有陳港生這樣不懂民主精神的人,才會否定香港人對於言論自由的堅持與追求。

為了統治集團的利益,因而高喊「國家穩定、民族主義壓倒一切」,這是共產黨的邏輯,很不幸的,它竟然也是陳港生的邏輯;這樣的「大哥」,能不讓人心寒嗎?

◆「重罰」與殖民者心態◆

陳港生在電影中常常演出正義的警察角色,讓他有「執行急先鋒」的代言人定位,當許多媒體詢問他如何改善治安與交通時,陳港生總是說「重罰」就是最好的解藥,充分表現了「治亂世用重典」的思維。

在一九九七年台北市長選舉結束後,陳港生甚至寫信得剛當選的馬英九市長,說要以一個「台灣女婿」的角色,要求馬市長不要放棄陳水扁時代的交通重罰政策,並且說如果馬市長要請他當交通局長的話,他會欣然接受,他會用「鐵腕」來改善台北的交通。

讓我們想看看,如果陳水扁曾因為解決治安與交通問題,而頗受市民好評,那麼馬英九當時為什麼要廢除陳水扁時代的重罰政策?難道是馬英九故意要跟選票過不去嗎?答案當然不是,原因是陳水扁時代的漫天重罰政策,是一種獨裁式的行政裁量,違反了民主體制中的程序正義:它既未經過公眾的充分討論,也未獲得議會的許可;只要你違規停車,阿扁說要罰你兩倍或是三倍罰金,你就只能乖乖接受,沒有申訴的餘地,這種獨斷才是對民主制度的最大戕害。

我承認阿扁的鐵腕對於解決交通亂象非常有效,但是當年希特勒用這個手段殘殺異己時,效率也是不遑多讓的;卑劣的手段不能因高貴的目標而合理化,這是民主政治的鐵則。這也就是為什麼馬英九後來裁示台北市政府必須把阿扁時代超收的罰金退還給台北市民,這不是他要討好選民,而是在民主體制中,我們都必須追求程序的正義。

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會要求人民守法,甚至連古巴、伊拉克這種獨裁國家都會要求人民要遵守法律,但是人民守法就代表這個社會是「法治」的嗎?當然不是,否則北韓就是世界上最法治的國家。真正的法治,是「政府也要守法」,政府必須恪遵法律的程序,允許公開的討論與辯論,並獲得民眾或議會機關的認可,方才能推動法律的執行。

我不反對重罰,「重罰政策」確實很有效,但是它必須透過公眾的程序性認可才有正當性,美國對於許多交通違規的罰則也非常重,尤其是對於可能侵害別人生命的行為,罰則更是重到讓人不敢領教;但是這些法律都是經由民主的程序由眾人制訂的,每個人也都有權利去主張並推動法律的修改,這就是阿扁濫罰政策與歐美先進國家的不同,而陳港生公然為阿扁這種違反民主程序的政策背書,更顯示他對於法治的無知。

從陳港生的發言中,我約略可以看到那種新加坡式的殖民治理觀:政府為了提升我們華人低劣的「人民素質」,只好動用「重刑」的手段;至於這中間有沒有違反人權與平等,也就不必深究。這種論調,與許多台灣人稱頌日本統治是一樣的想法。當然,我必須同意,外人的殖民(日本之於台灣、英國之於香港)的確在某種程度上造就了殖民地的物質富庶,也引進了更多的秩序與法律,我甚至承認有些時候殖民母國對於破除殖民地人民的蒙眛與野蠻,都有著很大的貢獻。

但是,我們不能否認的是,殖民地的本質永遠是奠基在「不平等」與「剝削」上頭的,已故的台灣史學家戴國煇先生,屢屢對於李前總統懷念日人統治的論調感到不以為然,就是基於這個道理。這些殖民政權在母國內部,對於建立法治與保障人權是兼行並進的;但是他們在殖民地的作為卻遠非如此,往往只有前者而無後者,這就是殖民地與母國最大的不同。在母國的人民,不滿意法律時可以提倡修改,甚至透過議會與集會表達意見;但是在殖民地的人民,卻永遠只能被迫接受人家「恩賜」的政策。

華人不守法的習慣,當然不好;但我們應當瞭解,為什麼歐美國家的人民守法?一來歐美國家的法律是人民透過代議制度、經過集思廣益後所得到的共同生活準則;二來他們極力維持並相信司法的公正,因此法律獲得了人民的敬重。但是今天在許多華人社會,只見到統治者以嚴刑峻法要求人民守法,但是政府自己卻逍遙法外,又不讓異議人士有發言的機會,這是嚴重玷辱了法治精神,也是徹底踐踏了人權。這樣的政權及其代表,有什麼資格主張用「重罰」來提升人民素質呢?就算民眾人人噤若寒蟬而恪遵法律,那也只是另一種恐怖統治罷了。看看新加坡人習以在電梯裡尿尿作為對峻法監視系統的抗議,就可以知道:要提昇人民的法治素養,必須從擴大參與、公開辯論、合乎民主程序做起,這樣法律才會讓人民發自內心地遵守。我們絕不能走向「亂世用重典」的回頭路;否則,論到嚴酷,中國歷代的酷刑可謂殘忍至極,但為什麼幾千年下來,華人社會還是如此缺乏法治觀念?

***************

由上述兩點,可以知道陳港生的政治人格,實在是令人不齒,他當年為了支持六四民運,還唱了一首歌表達對民運的支持;但是現在事過境遷,北京政權獨裁本質未變、六四尚未平反,只見他高高興興地擔任北京奧運代言人、在香港大力為董建華辯護、又在上海公然侮辱台灣民主制度,這種擁抱強權的政治變色龍,又有什麼資格稱為影壇大哥?

前一陣子去世的香港藝人梅豔芳,一生支持民運,不但出資出力協助民運人士脫逃,也公開承認自己支持民主運動。六四發生後,梅豔芳放棄加拿大居留權,選擇在香港支持民主運動,雖然中國當局多次警告,她卻堅持絕對不會為了拍戲等政治利益與中國獨裁政權妥協(例如:簽悔過書等等);她寧願唱片難以在內地暢銷,也義不容辭地支持香港及中國民主運動。她過世的時候,多名民運人士前往香港吊唁,香港民主派人士更稱其為「民主天后」。相較於梅豔芳,陳港生等多位為一己私利而甘為獨裁政權所用的政治小丑,能不慚愧嗎?

台灣這次大選,瑕疵是有的,這我們也必須勇敢承認,但是我們看到的是:人民對於真相與公理的追求卻在大選後益發鮮明。這股中道、理性的力量逼迫了阿扁政府必須開誠布公偵辦槍擊案;也讓泛藍陣營不敢僅為自己的選舉失利就將群眾運動無限上綱。這是民主力量的展現:是人民的力量讓雙方進入司法解決選舉爭端,也是人民的力量讓如此極化對立的雙方保持和平共處。

也因此,在我看來,這次台灣選舉非但不是一個笑話,反而是一次「民主制度優於其他制度」的證明,它證明了在台灣民主的土壤中,廣大市民的思想與行動,對於政府的濫權與不公是極為強大的約束力量;今後無論如何,台灣政客在進行違法亂紀的行為之前,都不得不忌憚於人民強大的民主意志。反觀香港,當北京政府赤裸裸地說出「香港在二零四零年之前不可能直選特首」這種譏諷、一國兩制也漸成泡影之時,我們台灣人能不為自己的民主成就感到慶幸嗎?

身為香港人,陳港生等人當然有權不認同台灣的中華民國,而只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其祖國,這是他的政治權利,我們也必須加以尊重。但是陳港生等人卻沒有資格為了個人的商業利益或是自己奴化的殖民封建心態,而去詆毀、抹煞其他人對民主制度的追求。簡單一句話:「反台灣可以;反民主卻不行」。

也因此,在此呼籲大家看清楚這位影壇「大哥」的真面目;如果心力有餘的話,也請大家一起為了全球民主制度的存續而抵制這個獨裁者的鷹犬,大家一同「拒看陳港生拍的電影、拒買陳港生的音樂CD」,直到他認錯為止。這並不是為了替台灣做意氣之爭而已;我們要告訴這位「大哥」:只要是反對民主的人,就是世界公敵,你可以恥笑台灣,但不能恥笑全世界爭取民主的人們。我們抵制陳港生,不是只為了台灣的民主制度,更是為了香港、中國內部在水深火熱中抗爭的民主人士,因此不容陳港生妖言惑眾,毀壞民主運動的根基,希望大家一起來響應,拒絕這個自私短視的跳樑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