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09 13:37:01小星
單身公害
上個週末,我完全體會不到單身的好,對之前所建立的想法、秉持的信念,真是很大的打擊。
前陣子喜歡上101一樓的「Lavazza E.P Caffe」,可就是對那兒的甜點很感冒;不是因為甜點不好吃,而是因為好吃份量又多,對單獨造訪的顧客而言,壓根就是一種懲罰,除非打定要遭天打雷劈地吃不完剩下來,否則就算打包也不一定沒有罪惡感,時地不對,東西也就不再那麼美味。
在參加完一個「在座來賓只有妳是單身」的舊識聚會之後,自知之明告訴自己,實在不適宜再去參加各自帶開的續攤,聚會規模越縮越小的情況下只會將單身的事實越形彰顯。至於同事之間更是應該公歸公、私歸私,就算相處單純坦蕩蕩,但是自從查爾斯王子可以選擇卡蜜拉而棄黛安娜的例子一開之後,長相愛國也不見得就會免疫,也是有可能成為同事妻子眼中的假想敵。
很久以前敝大有為政府曾經有官員提出要課徵「單身稅」,雖然不近情理,但我倒老神在在,因為咱們的副總統定會第一個跳出來捍衛單身族群,消滅有此建議官員的狠勁,比起轟炸阿妹一定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這之前,自覺已經挺能享受一個人的日子,一個人看戲、逛街、購物、過生活‥‥礙不著別人,也沒虧待自己;經過一個週末的實驗證明,我開始對之前朋友問的問題:「妳到底是真enjoy一個人的生活,還是習慣得不得已?」產生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