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6 10:46:04香港商業資訊
如何申請撤回商標註冊申請
如何申請撤回商標註冊申請
一、簡要說明 申請人在其申請註冊的商標刊登註冊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撤回該商標的註冊申請。
二、辦理途徑
申請撤回商標註冊申請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三、辦理步驟
(一)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佈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視窗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視窗打收文條碼→查收准予撤回通知書
四、申請書件的準備
申請撤回商標註冊申請的,應提交如下書件:
1、撤回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書,並由經辦人簽字;
2、原受理通知書;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影本,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影本。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影本;
4、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其影本;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五、准予撤回商標註冊申請通知書的送達
(一)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商標局收到撤回商標註冊申請的申請後,經審查認為書件齊備、符合規定的,商標註冊、註冊商標、成立公司、香港商標註冊、成立香港公司、註冊中國商標、國際商標、專利申請、中國專利、香港專利、香港会社設立發給申請人准予撤回商標註冊申請通知書。
(二)委託商標代理 機構辦理的,商標局收到撤回商標註冊申請的申請後,經審查認為書件齊備、符合規定的,將准予撤回商標註冊申請通知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 機構。
六、注意事項
1、提出撤回商標註冊申請的申請,不需要繳納規費,但申請註冊時已經繳納的規費不予退回。
2、申請人申請註冊的商標已經刊登註冊公告的,申請人不能撤回該商標的註冊申請,而應當辦理註銷注冊商標手續。
七、特別聲明
(一)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於2003年12月完成,如果以後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註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