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四大疑點 馬英九不能迴避
記者鄒景雯/特稿
開春過後,總統大選進入最後衝刺階段,兩位已登記參選的總統候選人到底具不具備消極的參選資格?現在疑雲未解。
綠卡風波演變至今,馬英九「曾經」擁有綠卡,已是他公開承認的事實,綠卡衍生的後續爭端甚多,即使馬不說明,也無法不面對接續必然的挑戰與檢驗。
首先,一九七七年八月馬在紐約取得綠卡,馬自述目的是為貸款與打工,先不論前二者不必然需要綠卡、工作簽證即可合法工作,按照美國法律,擁有公民身分與綠卡者皆必須繳稅,馬與周美青持續持有綠卡的這些年,包括在美與回國任蔣經國秘書等的收入,是否依據屬人主義不論在何地工作,都向美國上繳稅款?
萬一有人據此疑點出面向美告發,在美必然進入訴訟程序,這時除非馬家提出逐年的完整繳稅證明,否則新的風波勢必再起。
其次,馬提出非移民簽證,「證明」綠卡已自動失效,但至今並未解釋他是否完成主動填寫I-407聲明放棄?並由美國移民法庭裁定綠卡失效的程序?
要進一步確認絕非難事,馬只要提出美國官方當初核發、標明失效時間的正式證明文件即可,當事人理應光明坦蕩儘快主動給人民交代。
其三,馬拿不出綠卡失效的時間點,有一個合理的懷疑是,馬在取得綠卡的五年後,即一九八二年之後有沒有據此取得美國正式公民身分?如果是肯定的,現在有沒有放棄?如果沒有或是程序又未完成,涉及違反總統選罷法,將喪失候選人資格。
若曾經擁有,但之後已悄悄放棄,則確切放棄時間為何?而其具有雙重國籍期間若擔任中華民國政府公職,涉及違背國家忠誠要求,更有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虞。
其四,由於綠卡事件引起競選不公責難,以及人民對候選人究竟向誰效忠的疑慮?中選會依法行政,秉持中立執行選務,基於職責,必須主動介入,對所有候選人進行調查,必要時與美國政府聯繫請求提供查詢協助,以釐清是非真相。違法者,撤銷其資格。
若公權力無法伸張,競爭陣營有權利蒐集相關事證,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參選的公平性與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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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黨產歸還.結果.大麥特賣黨產幾百億.幾百億的錢.幾百億白花花黃金白銀.真是幸福美滿.國民黨產幾百億有錢.民進黨沒錢.台灣人愛國民黨愛到到處國民黨縣市長.縣
議員....還有立法委員.錢錢.有錢就有.管他那個黨.不然.選舉到處是賄選.只有警察不知道有賄選..
國民黨時代真是馬屁.到處是鄉鄉道路中正路.中正大學.中正高中.中正國中.....到處是中正賓館招待所..還有黨產幾千億吃喝自己拿.還有到台灣60年老外省人只有中
正選票.真是中正就是他嗎的到處都是
國民黨產幾百億.還有到處是國民黨部服務站.真是笑話.幾百億黨產對照當官薪水每月幾萬.作官不貪污不圖利.民進黨聯選舉吃個便當錢都沒有.問題是.幾百億黨產對付沒錢的
民進黨.台灣選民都是看錢有沒有.台灣才有到處是賄選.只有法官檢察官不知台灣有賄選.台灣選舉就是要一大堆錢.真是道理就是作官要貪污要圖利才有有錢.不然怎樣如何選舉.看國民黨產幾百億.幾百億.要圖利要貪污多久.才會有幾百億
特別費說是因公使用.結果是不是因公使用.碰到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法官說什麼大水庫理論.公務人員貪污1塊十塊就會判刑.特別費幾千萬.還有大水庫理論解套.
台灣為官有錢之道.真幸福.真是台灣作官幾十年財產就有幾億.真有福氣.作官賺大錢.台灣官真有錢.有錢多就真理.連大家也怕有錢大官人.真是有錢連鬼都會推摩.有錢連神
也會保佑作大官連本帶利賺大錢.真幸福
真是殘忍台灣人.殺子殺孫.一句台灣人好吃賴作.好爽.自己讓自己的子子孫孫的工作讓給外勞外配外籍船員
台灣人就是堅決選國民黨真是太好.真是人生最美好日子
國民黨80年開始開放30萬外勞至今
大家選7成國民黨縣長81位國民黨立委..不敢裁外勞1人.凍絕外勞1人
國民黨產幾百億對比民進黨沒錢貸款.
15年.今天有30萬外勞.50萬外籍配偶.無數外籍船工.共有90萬工作機會讓外勞外配外籍船員佔去
真是台灣人選這樣多國民黨.縣長.立委.縣議員.鎮長.整天失業經濟不好.連一句凍外勞1人都不敢
所有美國華僑都即將歸國投馬英九一票 , 美國人投美國人一票
一篇還原真實的小說
http://www.wretch.cc/blog/ocjoe&article_id=563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