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7 17:11:39

改革法學教育 交大科法所推動先實習後考試

總統府原則確定由「法律專業研究所」培育律師與司法人員的法學教育改革方案,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認同官方版改革理想,但也指出法學教育根本問題在考試制度錄取率維持偏低,官方版作法不可能改善現況,只會讓補習更嚴重,因此將提出「先實習、後考試」的改革對案。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呼籲要從實踐中改革法學教育,擬提出的改革對案建議廢除目前「先考試、後實習(訓練)」的國家考試制度,改採「先實習、後考試」的法曹培訓制度,並改變目前純紙筆申論的國考,採取近於法律實務狀況的考試方式,例如撰寫裁判書或口試言詞辯論能力等,來測驗具有實務經驗的考生。

九十三學年度統計顯示,國內有三十二所大學校院設置九十四個法律相關科系所,學生總人數一萬六千六百三十三名,每年報考司法人員國家考試的人數大約五千人,但錄取率都不到百分之五,以司法官為例,九十一年到九十四年錄取率依序是百分之三點一三、百分之二點七三、百分之二點八二、百分之四點三二。

交大科法所所長劉尚志表示,雖然官方版改革方案建議律師或司法人員國家考試錄取率定為百分之八,但低錄取率政策維持不變,促使學生拚命上補習班(新聞、網站)準備國家考試,官方版認為補習教育會使法學教育空洞化,但問題核心在考試制度而不是補習教育,如果國家考試繼續維持低錄取率,未來法律專業研究所學生一樣需要去補習,且補習的動機與決心會更強烈。 劉尚志說,官方版實施總量管制,學生須先從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才有資格報考國家考試,如何進入法律專業研究所將創造補習商機。

交大科法所助理教授林志潔博士表示,她曾經在專業補習班交法律,看到法律系學生因為國家考試錄取率偏低考不上,而連續上了五年補習班,未來若維持低錄取率,補習的風氣只會更盛而無法改善。

交大科法所積極推動本身法學教育改革,與台北地方法院合作教學,推動研究生法院實習課程(JudicialExternship Program),研究生經過遴選到台北地院實習擔任研究生助理,協助法官處理訴訟、非訟、強制執行事件,減輕法官辦案負擔,學生也學到司法實務,因此同時建議法學教育改革應「先實習、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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