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三百三十三 【囍】R & A 繼續奔跑--登記
結婚這一系列的文章終於快要大功告成了!
(只是蜜月的還沒寫,真不知道要寫到民國哪一年!)
結婚最重要的,其實應該就是「登記」了,
民國95年後,台灣就從儀式制變成登記制了,
而最近也越來越多朋友不宴客只登記,
想來是非常簡單,但是我其實還是會希望朋友們能來參加我的婚禮,
(從小的願望捏!)
所以當時並沒有打算只登記,雖然宴客要用的東西很麻煩,
但我也還甘之如飴啦!
因為我們訂婚、結婚儀式是同一天,我就想說那結婚登記也這一天吧,
這樣才不需要有太多的「紀念日」,所以當初就安排:
早上訂婚、登記、中午文定宴客、下午結婚、晚上結婚宴客,
而中午和晚上的宴客都只有簡單的3~4桌,
宴請親戚還有來幫忙的朋友們。
由於我們選定的時間是假日,禮拜天,
所以這種時間都要先去電話預約,戶政事務所才會派人來加班,
才有人可以幫你們辦登記。
由於我是個「準備」充足的人,
我看了網路上的資料說「前三個月」就要去登記,
算一算時間,糟了,快來不及了,
於是我立馬打電話去預約,
沒想到對方一聽到我要結婚的日子(519),
就立刻笑著說:小姐,你太早登記囉!
我說:網路上不是寫說三個月前要先電話預約嗎?
對方說:你看錯了啦!是「三天前」就可以囉!
太窘了!太窘了!居然是三天前,我在猴急什麼XD
不過還是跟對方先詢問要準備的東西有哪些,
得到了以下資訊:
1、假日預約只能中午以前。
2、除了可以電樺預約之外,也可以網路上登記。
3、攜帶物品:印章、身分證、50元(每人)、戶口名簿、結婚書約。
4、結婚書約上要有兩人20歲以上的成年人簽名,人可以不用到。
5、身分證上的照片如果沒有要換就不需要額外帶照片,差異很大才要換。
前幾樣都沒有什麼問題,
但「結婚書約」是什麼?可以吃嗎?
我原本以為結婚書約是結婚禮盒裡面那個硬紙板的東西,
它剛好也是一式兩份,
但後來經過戶政事務所的人說明後,
才知道結婚書約是一個表格,
要填上雙方的一些基本資料,然後會有一些法律條文,
拿去給戶政事務所登記用的。
而戶政事務所的小姐也說,這個網路上都有現成的表格可以下載,
甚至也可以自己做,只要裡面的內容都有就好,
於是,愛搞怪的我,又自己多包下了一件事情,
就是製作專屬於我們的「結婚書約」!
(走路去登記,哈,因為真的太近了!)
(其實還是有開車載我們去啦,感謝冠詠~)
終於到了519結婚這一天啦!
前面的訂婚就先不說,直接跳到登記這一段。
結婚登記,一定要選在雙方其一的戶政事務所,
因為是訂婚完直接去登記,我們因此選擇在我家這裡的戶政事務所,
登記的時候,除了攝影師小頭學長和阿猴之外,
爺爺、小朱都陪我一起去了,還有志凌、冠詠還有璟鋒學長。
登記的時候很簡單,現場有兩位工作人員已經在哪等待了,
我們約的時間是十一點,全部也只有我們去登記,
如果是一般時間就還要抽號碼牌吧!
(戶政事務所,上四樓!)
(感謝來為我們辦理登記的戶政事務所人員)
登記的時候很簡單,
其實就是把他要你帶的東西全部給他就是了XD,
然後他會打出一張新的表格讓你們兩人簽名、蓋章,
為了這個蓋章,我們可是有特地去做一對新的龍鳳章,
感謝君健學姐送我們的禮物,
我們有把這龍鳳章拿去刻囉!結婚全部都靠它啦!
在蓋的時候我還跟蔡田說你還有機會後悔喔喔喔喔,
但來不及了,嘿嘿,我不會讓你有後悔的機會的(閃亮!)
沒過多久,我們就這樣登記成功了!
(先把該交的東西都拿出來)
(準備蓋印章囉--蓋在結婚書約上)
(嘿嘿嘿,等待~等待~)
(感謝學姐送我們的對章,下面就是我設計的結婚書約啦!)
(小姐已經打好表格要我們蓋章了!!!
(想反悔嗎?來不及囉,哈哈哈!)
(結婚登記手續完成!)
但因為要重做身分證(配偶欄要填上對方了...)
所以我們還有一些等待的時間可以照相,
戶政事務所的小姐說,你們怎麼不明天來登記呢?
因為明天是好日子520我愛你的諧音,
為此他們還特地去製作愛心拱們,昨天剛到,
我們反而意外的成為第一組使用的新人!!!
而且戶政事務所還很貼心的送我們明天才有的小禮物,
(草莓購物袋+桌子掛勾)
真是麻煩他們為了我們今天還要加班啊,
但520對我沒有意義啊,今天519對我們才是有意義的,
所以根本沒想過要延後一天耶!
最後,身分證重新製作完畢,
配偶欄確實填上了彼此,從今以後,我們就真的是夫妻了,
這種感覺還蠻奇妙的,
但謝謝你願意與我共度餘生啦!
結婚五個月以來,我都還是很感謝哩,
我們的終身大事,就瞬間完成了,哈!
(結婚書約我一式三份,我們兩人各留了一份!)
(換新身分證了耶!)
(感謝大家一起見證我們的幸福)
(我們真的是很愛跳跳跳的夫妻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