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0 20:47:06Aistesia

《精神現象學》序言56.

56.事物的存在就是它的概念,存在等同於思維,是一種邏輯的必然性。這種邏輯必然性在於實體便是主體,存在就是自我認識的過程,自我認識的運動。思維便是將存在規定為單一性,單一性當中便是包含著概念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