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06 11:06:20Aistesia

童稚書寫

長久以來,總是拿自己做為文章優劣的標準,這其實沒有什麼道德價值上的意涵。因為人可以改變自己的標準,但是卻很難拿別人的標準來做為標準。於是似乎培養出了一種見文如見人的技能:可以從開頭的幾句話就判斷出這人可以點頭擦肩而過就好,或者是相見恨晚英雄所見略同的程度。但是這十年以來,這樣的標準慢慢失去它的作用:不是它失效了,而是它根本就不再有使用的場合。在這個資訊爆炸的瘋狂年代裡,人們以為只要順理成章地記上自己一成不變的流水帳,這就是在「做文章」了。以至於我現在的標準已經降到開頭幾句話有沒有錯別字存在,這個標準的效力則是變成有沒有基本的國學素養而已。或者我直接稱我現在的標準是一種「笑力」的標準,錯別字越多,則笑力越高。我遙想當年被我和幾名朋友恥笑的某位網路寫手,我們總說他文章又臭又長,將一些理論生吞活剝之後,套用在不太合適的脈絡裡。如今他同樣持續在寫作,看來功力也沒啥進步,但比起這個世代的小鬼頭來說,他仍然是超出他們太多。

 

早上起床後,看到友人上傳youtube的一段影片,是法國的MV還是什麼(抱歉法文我真的不懂),內容講的很像是一名男子如何發現自己正確的性向,最後他接受了自己,也接受了他。好吧,我昨天其實也正準備要下載《得閒炒飯》來試看。我必須坦承過去自己對於同志確實有某種嫌惡的情結,當然這過程當中包括了整個社會的道德訓示以及媒體的不當渲染。直到大學的某位密友這樣告訴我,我才改變了自己的想法:「你知道同志有多辛苦嗎?他們活在不見天日的環境底下也就算了,他們所在意的其實也不是那些;可是當有一天他們所愛上的人居然也覺得他們骯髒可恥的時候,換成是你還有勇氣堅持那份愛嗎?」雖然我不是同志,但是我想任何人(我指異性戀)只要將自己最痛苦的戀愛經驗放大一百倍,也許就可以接近我朋友所說的那份愛。當然我們也不應太誇大這樣的故事,彷彿同志永遠只能愛上異性戀者。我曾經和某位女同志在敦南誠品喝咖啡,她精準地用她的食指告訴我「這個是婆,那個是T」。對於這種近乎神喻的能力,我當然要反問:「你怎麼知道?」她也只是淡定地說了一句:「我就是知道」。那話語薄如蟬翼,背後卻有千絲萬縷。

 

我慢慢發現,十年前我曾經使用過的標準又回來了。不過這次我的判斷內容並不是文章的好壞,而是執筆人的性向。前幾天在網路上追蹤到一個文筆很好的部落客,我馬上就在他的其他文章裡證實了他的性向。我想我這輩子都無法將情感處理得那樣細膩,你可以想見他們在面對愛情的時候是多麼小心翼翼,而我卻早就已經過了那個義無反顧的年齡。

B 2011-02-10 03:59:27

原來台長曾經很介意...

而我以前總以為女同算是某種高等生物~
又,我認識的男同其實對於出櫃相當快樂,
不過真的管不住下半身就是了。
科科

版主回應
介意是因為不了解
人都是這樣,總是會排斥對自己而言陌生的事物
說穿了也沒什麼
不過就是做愛後動物感傷
2011-02-11 07:4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