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5 10:50:19amie
言簡意賅
體諒一下,都快要寫了逼近5000篇
也就是我此生至少看了超過5000本
很容易大多數讀來讀去都是差不多
對我來說,題材創新很重要!
但是,作者的文筆讓我能不能進去情境,更重要
有的老梗、公式化、狗血.....,舉凡自己能夠預知發展的
不外乎賣的要是作者的文字魅力
所以,我有感,就會有字
先有字,才可能偶有佳作
不然,我有時都要為雞肋想辦法寫10個字
也算是一種職災了
想像編輯要為難看的書寫文案,嚇退百步,我打死不幹
只是為了方便自己以後查詢有沒有看過這本書
還是會隨便亂寫一下
而且,我盡量不想劇透,有時候用字會寫得很模糊
用自己的主觀去講客觀,這很容易
隨便罵男主角這樣、女主角那樣,就能成篇
但是我不想影響別人的價值觀
自己看書了,感受到什麼,那才會是自己的東西
所以我有感,會用我的解讀去詮釋那個故事
可這並不是國小在寫的課文大意
大家都能讀懂故事,寫太多太詳細,別人還看什麼?
於是我喜歡講重點就好
要不然,每一天都長篇大論這樣搞
我又不是長舌婦,死的都能說成活的
真的要有觸動我,才能「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