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0 00:04:36淡‧藍灰色


最近又想起她。


我究竟有沒有欠她一句對不起?花了二十秒思考,我很認真說出沒有。

我很想知道她現在是不是還活著,活著的話,走出陰霾沒有?


人,自殺,並不需要勇氣。

自殺,只是因為沒有活下去的理由了。


這兩句話讓她留下一篇文章,說謝謝讓她找到自殺的理由,

於是她就走了,再也沒有出現過。


這個素未謀面的女孩,未曾跟她有過溝通,單單靠著這兩句話,

靠著她說謝謝,你說中我心中最想說的話。


這女孩讓我記了很多年,很多很多年。


在事情剛發生不久的一年內,有時我會想起來,覺得我是不是,

讓一個人,因為我的文章找到藉口,而去自殺了?


是,現在來說,這個假設仍然成立,只是當時的我很難過,

現在的我,只想知道她是否還活著,若活著,過得好不好。


如果她只是個普通女孩子,在某一天早上醒來,突然因為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

再加上看見我這篇文章,我這麼說著,而很高興有人講出她心中的話,

那兩字謝謝我會真心接受。


那種心情我了解,有一天醒來,突然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要活著,

活著居然沒有夢想沒有抱負沒有想要,只是為了別人的淚水不要滴落,

那種感覺很累,真的很累,為了別人而努力延續自己的生命,很累。


但她不是,正因為她想死的心情是這麼不幸,

我不愧疚,但我只想知道,我這麼說,是幫了她還是害了她?


她好像已經成為,我生命當中很重要的人之一,是一種不能放下的牽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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