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7 18:24:16ahy

I AM BACK

一星期算不算短?

趕了二十份稿抽了10根煙喝了2杯香檳3杯HENDRICK’S TONIC 1大瓶梅酒熬了一個通宵,一星期,不算短了吧?

所以,回來了;冒著背負 “影響別人現在的幸福” 這個罪名的危險,我還是回來了

本來想設定"不公開"狀態,不過發現這裡沒有這般功能,要麼就大家都能看,要麼就大家都不能看,算什麼?!如果有"長期使用獎"的話,我就要拿6年金牌了,關閉這裡,對我對真正想來看看我最近過得怎樣的人,太不公平。

所以,很高興雖然這裡一直沒什麼更新,但很感謝時不昤還會來坐一下的你們。

我很感激在我最難過時義不容辭三更半夜接我電話回我簡訊的你們,你們可能永遠不知道,一個小回應一個小安慰,可以挽救一個人到什麼地步。

有些人你知道你這輩子都不會再見面了,悲從中來的突襲的確是很可怕的;但你們說了一句:生活還是要過的吧,就別怪其他人殘忍了。

到了這個年頭發現自己尚有黃毛丫頭假天真的一面。

因為生活夠辛苦了,就別在百上加斤。

胡思亂想的人,別再胡思亂想、到處亂看了。專心地愛身邊那個人,就能夠感受到對方的承諾與誠懇,還有最重要的信任。

不會再見面的人,就請好好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