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4 00:35:41非文藝少女

給你--擁有遠離你的權利

因為我不想寄信,所以只好姜太公釣魚。

如果可能的話,我請求自己能夠擁有遠離你的權利。

我從來不怨恨、責怪,不說壞話,也不後悔,只是對我們交會時的磁場,感到困擾。對你沒有好惡,而是純粹趨避不適合我的磁場。我尊重你的工作權、交友權,衷心希望你健康快樂。

工作與生活環境是我丟不掉的,人際圈也重疊,令我無奈。希望除非必要,請不要跟我講話,別觸碰我,也不需試圖友好,當我是個陌生人,我會很感激你。很抱歉無法助你達成完美的紀錄:與每個前女友保持友好關係。

我現在很滿足、很快樂、很健康,只是有這一點最後的希望,如果能做到,我的生活就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