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99年9月1日起網路申請入臺許可,【入出境免繳費】
單位: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公布期間: 2010/8/31~2010/10/31
網頁修改日期: 2010/8/31 下午 03:57:27
【港澳居民】99年9月1日起網路申請
入臺許可,【入出境免繳費】
資料來源:入出國及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綜計科
更新日期:99年8月31日
更新頻率:不定期
負責單位:入出國事務組綜計科
聯絡電話:(02)23889393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2)23889393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分機2664
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自99年9月1日起
港澳居民於網路申請入臺許可同意書,
單次入出境可以免繳費,更方便港澳居民來臺洽公或旅遊。
移民署進一步表示,自94年1月1日起實施港澳居民利用
網路申請入臺證以來,94年核發153,703件,
至98年增加到341,333件,實施成效良好。
為吸引更多港澳居民來臺觀光或參加十月慶典、
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及建國一百年慶祝活動等,
將實施新的簡化便民措施,港澳居民於網路申請入臺許可後,
自行列印許可同意書,併香港、澳門特區護照查驗入出境,
查驗章則蓋於許可同意書,同意書具有入境登記表功能,
當事人在飛機上免另填入境登記表,
不需再另繳費換領入臺證,
且該許可同意書效期為3個月,可使用1次入出境,
每次停留期限為1個月。
移民署強調,此項新措施自99年9月1日實行後,
預料能更吸引港澳居民來臺,帶動經濟發展,
請各旅行社協助宣導,並多加利用本項措施。
港澳居民申請臨時入境來臺者,不需填寫申請書,
填妥尚餘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基本資料,
以個人電腦透過網際網路,連線本專案開放之網路主機即可申請。
以下是網址https://nas.immigration.gov.tw/及流程圖
港澳居民網路申請入臺證
一、申請對象:
(一)持有有效單次入出境許可、逐次加簽許可或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件(以下簡稱有效入出境證件)者。
(二)曾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係指曾經許可以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且進入臺灣地區者)。
(三)在香港或澳門出生者。
二、申請流程:
三、相關事項:
(一)自2010年9月1日起實施。
(二)效期自許可之日起3個月,可入出境1次,每次停留30天。
(三)香港澳門辦事處地點及上班時間:
1. 香港中華旅行社:週一至週四 08:30~17:30,周五09:00~17:00。
2. 中華旅行社香港國際機場辦事處:每日 08:00~18:00。
3. 澳門臺北經濟文化中心: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四)如無法網路免簽者,可於桃園、高雄或臺中國際機場申請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有效期限30天,費用為新台幣300元,可入出境1次。
(五)網址:
入出國及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
我的E政府入口網(http://www.gov.tw)
入出國及移民署 201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