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7 06:59:23小鳳
打通職程
打通職程
澳門現行的公務員制度,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逐步建立的。今天大家認識的公職制度當中的技術輔導員、技術員和高級技術員這些195、260、350和430 等等不同級別的制度,也是由那時開始的。
當年社會的大背景,大概可以容許這些職程之間有隔閡——195的不可能透過內部考試升上260或350和430,因為從前澳門人的學歷不高,以1997年的統計數字為例,當年公務員隊伍中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只有17%,高等教育學歷是考取350和430的條件,不過,到了2017年,整個公務員系統當中有高等教育學歷的人已經超過七成,但他們不少人都是在195和260的職級進入公職,也就是說具備了考取350和430的條件,但當職程不通,他們如果要升職,就需要參加公開考試。
澳門公職開考備受市民關注,報考人每每數以萬計,經常有市民質疑具公職背景的人在考試中佔有優勢,但這種質疑在現實中很難處理,因為有公職背景本身就是有經驗,有經驗確有可能在一些與公職實務的考試表現較優,可以和「關係」沒有關係。
所以,要真的公平,不是把有公職經驗和沒有公職經驗的人全部放在一起參加考試,而是應該分流考試隊伍,一方面為具公職背景的人員設計提升職程或轉換職程的考試,讓較低職程的公務員透過累積經驗與能力後能有晉升的空間,打通不同職程的流動,增加公務員提升自我的動力。
文: 原載2019年10月17日力報副刊「議事論政」專欄
圖: 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