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守法,再循正途加價
文/林玉鳳
立法會辯論的士服務問題翌日,又在電台峰煙節目聽到的士司機訴苦。其中一位說了十多分鐘,嘗試反駁政府的一些數據,可是,聽來聽去,司機最想說的仍然是,因為的士服務收費受限,他們不違規(應該是說拒載揀客一類行為),「搵唔到食」。
我認同政府應該檢討現行的士收費模式以至容許的士加價,可是,我不認同因為「搵唔到食」而合理化的士司機的違法行為。打個比喻,我教書的,如果因為百物騰貴,我覺得入不敷支,可不可以要求不合格的學生付款給我額外為他們補習?可不可以要上課遲到或說話的學生付罰金?可不可以要求高分的學生給我利是答謝我?又或是索性賣分數賣試卷賣出外交流的學額為自己創收?不可以吧,是不是?正如我們不可能容忍公務員以入不敷支為理由貪污,不可能容忍學校以「搵唔到食」為由濫收學費。司機大哥,請明白,你的違規,不是個收入增加減少的問題,而是個法律問題,專業道德問題,社會價值觀的問題。
如果你們真的只是因為入舊區塞車誤事影響生計,通宵開車體能付出大而收入少不公平,颳風天「搵條命搏」來服務市民不加價對不起自己,請把你們遇到的問題都組織起來,找你們的公會代表和政府討價還價,你們可以提出很多法律容許公眾又能明白體諒的收費方式,不用以身犯險令澳門居民受損再以受害者的身份為自己辯護,請你們考慮一下這類方案:第一,交通繁忙時段、夜間時段加收特別服務費;第二,節日及公眾假期加收特別服務費;第三,電召服務增收預約費;第四,找保險公司談妥颳風日暴雨日開工對司機和乘客的特別保險方案,將成本以正式方式轉嫁乘客,然後正式收取危險服務津貼。
你們的生計很重要,澳門社會能保持良好的價值觀也很重要。如果你們不想日後開天殺價賺來的錢給你兒子學校那位無良教師罰光,請先守法,再循正途加價吧!
文:原載2014年4月12日《力報》專欄
圖:http://www.singpao.com/xw/gat/201308/W020130815051167545802.jpg
<a href='http://www.confrontationsummer.pw/54.html '>bape黑暗騎士版</a>
<a href='http://www.confrontationsummer.pw/55.html '>Paul Smith Londo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