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3 13:51:15小鳳

才來自有方?

 


文/林玉鳳

 

政府突然煞有介事,將人才培養列為明年施政的頭等目標,還列出十大培養人才的舉措。重視人才,當然是好事,培育人才也是政府應有之義,可是,細看施政報告羅列的那十大舉措,其實很難明白,政府將可以如何培養人才,吸引人才。

先說這幾條:以「人才建澳」為基本理念,並把培養本地人才放在優先位置;考慮成立直屬行政長官的人才發展委員會,科學規劃人才培養工作;完善人才資料庫,創立人才評價制度;研究啟動「精英培養計劃」、「專才激勵計劃」與「應用人才促進計劃」;研究提供特殊待遇,吸引本澳人才回澳發展。如果有留意內地新聞的朋友,應當很容易發現,這些內容和行文都熟口熟面,像極了內地流行的「千人計劃」等等的「海歸人才計劃」。不同的是,內容推行這類計劃的省市,通常都很精確的說明,自已要引入的是哪類人才,希望這些人才在特定的某幾個產業或機關發揮何種影響,就是對計劃進行評核時,也能羅列數據,說明計劃成功因為那個行業的GDP因為引入人才而增長了多少。

反觀澳門,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施政報告沒有篇幅仔細說明計劃,抑或這些舉措不過是為了給「人才」對澳門有個美好想像,讀罷報告,只會知道將來有些人,會被評核為人才,然後被放入人才資料庫中,或被安置在「精英培養計劃」等待不同的計劃當中,可能會得到特殊待遇,也可能被再培訓。可是,這些人才究竟是哪個範疇的,培養或吸引他們回流是為了解決何種澳門問題,抑或是發展澳門的某個特定產業或某種社會服務,資訊一概欠奉。更大的問題是,內地可以推行這些計劃,因為國家控制人事任命權的部門以至企業或事業單位繁多,政府之口說你是人才,政府之手就有合法的權力把你放在一個特定的部門或體制之中。澳門是自由社會,奉行的是資本主義制度,就是你政府說那人是人才,除了聘請為公務員,還可以做什麼?才來自有方,人才要來,必先讓其看到發展方向,而不是一個將會得到培養機會的承諾。

 

文:原載20131121日《力報》專欄

圖:http://2.bp.blogspot.com/-oj_Ueq2gSV8/Tyr0IVRokyI/AAAAAAAACXY/opeF8jwVlhA/s320/Talent-Scholarships.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