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8 07:12:00小鳳

澳門人為什麼要爭氣?

 

文/林玉鳳

 

20098 26日晚上十時左右,我和友人在議事亭附近的一家咖啡室門外目睹了一場小火。一個一米高的公用垃圾桶突然冒煙,到我們走近的時候,垃圾桶冒出來的火舌已經有半個垃圾桶那麼高了,為怕小火波及咖啡室及其樓上的書店,我們當即打電話報警。期間,路過的二十來三十人,幾乎都是同一個反應:指著垃圾桶說一聲“噢,火燭啊!”然後就走開,沒有報警的人,也沒有打算救火的人。幸好到最後,我們還是看到有一對情侶也撥了電話報警了。

 

20098 31日晚上,在公民力量主辦的“如何起動,創意教育”的公民圓桌活動上,一位本地教師說了這樣的一個故事:一天,一個中學班級的同學在上課期間目擊了學校對面大廈有人跳樓,真的從高處墜下,班上同學騷動起來,卻被在上課的老師喝止。事後,這位老師跑去跟把事件分享出來的老師說:“你當班主任的那個班,那些同學剛才看到有人跳樓就起哄,我已經訓斥了他們。”

 

這兩件事,立即讓我想到歐文龍案。

 

記得歐案曝光以後,聽過好幾位做工程的朋友說:“一早就知啦,成行都知佢貪。”每一次聽到這樣的說話,我都不由得生氣,會質問朋友:“為什麼你一早知又唔舉報?”這個問題得到的答案,通常都是“舉報都無用。”舉報真的沒有用嗎?是的,如果我們的小孩從小就因為班房紀律,而被調教成即使面對有人在眼前跳樓也不得起哄,要繼續無動於衷的上課,我們也就不能怪責那些看到火災也無動於衷的成年澳門人,更不能怪罪那些習慣了貪污官員苛索的生意人,因為,他們從小就被灌輸了莫理“閒事”的做人態度。就因為跳樓、火災以至貪污這些社會大事都變成無關個人生活的他人的“閒事”,歐文龍案才需要由外地人來揭發,案件的情節、貪污的數目才會這般令人匪夷所思,澳門人在GDP增長到亞洲首位的時候,才會因為貪腐問題讓自己面目無光,在歷史上經濟發展得最好的時候,才會無法自豪起來。

 

如果我們的教育,讓我們的小孩從小就有空間去關心在他面前跳樓的人,從小就明白,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看到小火盡力拯救,可以救回別人的生命與財產,我們的成年人,就該會在面對貪污官員的時候,爭氣一點,挺身舉報,澳門的公民,也會更主動自覺的監督社會,監察政府施政,澳門的過去十年,我們就不會因為我們的不爭氣,政府的不爭氣,令光輝充滿了污點,令發展過後社會問題重重,令一個富裕了的社會,民間充滿了怨氣。

 

所以,公民監察團隊決定出選今年的立法會選舉,我們相信個人的力量,可以改變命運,公民的集合力量,可以改變社會。澳門目前需要的,是眾多制度的變革,讓我們的家長,可以放心把孩子交給這個社會,讓我們的小朋友將來都正直善良,會講真心說話,有博彩業以外的同樣是輝煌的個人前途,有能力面對來自經濟全球化的競爭;讓我們在書店裡讀書,在咖啡室裡喝咖啡,不用擔心因為沒有人報警而被一場小火波及性命財產;讓我們的政府,不敢隨便花三千二百萬公幣辦一個香港只花了兩百萬完成的成就展,讓我們的政府,在具有足夠效力的監督機制下,懂得規行矩步,明白政府應該為一切公共資源建立合理公平的分配制度,明白我們已經承擔不起另一個歐文龍;讓在這裡生活的澳門人,得享公義,讓世世代代的澳門人,可以繼續擁有世界級別的文化遺產景觀,與花草樹木和小動物和平相處的人文環境;讓我們在痛斥政府的腐敗無能的時候,可以透過手中的選票,把貪腐的領導人趕下來。當我們在生活的所有層面都可以透過個人力量作出改變,澳門人對世事因為無力為力而變得無動於衷的氣氛就可以消除,澳門才有可能成為一個健康的公民社會,我們的社會就可以在民主公平與公義的氣氛下,面對困境與挑戰,享受共同發展的成果。

 

澳門需要改變,澳門的改變需要我們主動爭氣,爭取機會,爭取議席,爭取監察的最大權力,我們相信,只要肯爭氣,澳門的明天定能改變,請支持6號公民監察!


原載,公民監察《政綱雜誌》

小鳳 2009-12-25 12:28:03

To Tony,
是的,我們該往上比啊!

Tony Wong 2009-12-22 13:06:35

最認同「歷史上經濟發展得最好的時候,才會無法自豪起來」,世界上除小數資源極豐富的地方外,澳門是少數人均GDP與社會發展高度不相符的地方之一,同是華語社會,我們為甚麼不能學習和與台灣、新加坡和香港比較,這真是很不該。

小鳳 2009-10-06 05:54:09

Helena:
I see. Anyway,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wor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