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0 10:59:20小鳳
當私隱權偏離保護的初衷
圖片出處:http://rights.jinbo.net/english/images/privacy-1.jpg
文/林玉鳳
上周提及的香港科技大學理學院副院長吳大琪的“慣於依賴的內地來港大學生”評論(見“比較時,你先看到的是什麼?”一文,連結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gnesmacau/3/1285550279/20070504085830/#centerFlag),原來和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擊案有一點點關聯,那就是學生的私隱權問題。
吳大琪的評論中提到的“學生私隱”是學生的學習情況:“香港有一個保護私隱權條例。由於大學生基本上都年滿十八歲,所以都受這私隱條例保護;在未取得學生本人同意下,我們不可以把學生的個人資料、學習成績等直接通知家長。”而美國學院槍擊案中披露的,則是老師在懷疑學生精神狀況有異,在未經學生同意以前,教師或校方都不可以將學生在學校的成績以及其他學習情況告知家長。
這種以保障學生私隱權為大前提的做法,在香港,導致的是,“那些出問題的學生,往往不會把自己的情況主動通知家長,到大陸家長獲悉孩子出問題時,情況往往已經極嚴重(例如要被驅逐出校),這時候,家長就會很生氣為甚麼學校不盡早把情況告訴他們,讓他們盡早想辦法幫孩子解決問題”。在美國,雖然不能確定事前讓家人了解會否真的有效預防慘劇發生,可是,至少趙承熙的家人不會在慘案發生以後,才得悉兒子的問題。
記得去年大學請來了曾經長期在非洲做“娛樂教育”工作的美國學者,他在當地利用電台電視節目推廣不同的概念。他說,十多年前在南非有很多家庭暴力案件,丈夫虐待妻子的情況很普遍,而受虐妻子一般很少告發丈夫,理由是她們覺得那是家事,而她們的丈夫,更覺得那是夫妻間的私隱。他在當地要做的是,除了是讓男人明白打女人不對,還要讓南非人明白,丈夫虐打絕對不是夫妻間的床第之事,而是嚴重的社會問題。
私隱需要被尊重,可是,尊重的一個前提,該是大家對什麼是私隱有個共識。尊重學生的私隱雖然是對的,可是,如果一個在讀學生的學習情況、成績以及異常的精神狀況也是私隱,連父母也無權由校方通報,那還有什麼可以不納入私隱的範疇?雖然自己對不少西方的概念有好感,包括尊重私隱的做法,可是,從香港的私隱權條例到美國校園的做法,都讓人覺得,私隱權的範圍,在某些地方,已經寬到偏離了“保護”的初衷。
原載2007年5月2日《市民日報》“教學雜果冰”專欄
文/林玉鳳
上周提及的香港科技大學理學院副院長吳大琪的“慣於依賴的內地來港大學生”評論(見“比較時,你先看到的是什麼?”一文,連結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gnesmacau/3/1285550279/20070504085830/#centerFlag),原來和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擊案有一點點關聯,那就是學生的私隱權問題。
吳大琪的評論中提到的“學生私隱”是學生的學習情況:“香港有一個保護私隱權條例。由於大學生基本上都年滿十八歲,所以都受這私隱條例保護;在未取得學生本人同意下,我們不可以把學生的個人資料、學習成績等直接通知家長。”而美國學院槍擊案中披露的,則是老師在懷疑學生精神狀況有異,在未經學生同意以前,教師或校方都不可以將學生在學校的成績以及其他學習情況告知家長。
這種以保障學生私隱權為大前提的做法,在香港,導致的是,“那些出問題的學生,往往不會把自己的情況主動通知家長,到大陸家長獲悉孩子出問題時,情況往往已經極嚴重(例如要被驅逐出校),這時候,家長就會很生氣為甚麼學校不盡早把情況告訴他們,讓他們盡早想辦法幫孩子解決問題”。在美國,雖然不能確定事前讓家人了解會否真的有效預防慘劇發生,可是,至少趙承熙的家人不會在慘案發生以後,才得悉兒子的問題。
記得去年大學請來了曾經長期在非洲做“娛樂教育”工作的美國學者,他在當地利用電台電視節目推廣不同的概念。他說,十多年前在南非有很多家庭暴力案件,丈夫虐待妻子的情況很普遍,而受虐妻子一般很少告發丈夫,理由是她們覺得那是家事,而她們的丈夫,更覺得那是夫妻間的私隱。他在當地要做的是,除了是讓男人明白打女人不對,還要讓南非人明白,丈夫虐打絕對不是夫妻間的床第之事,而是嚴重的社會問題。
私隱需要被尊重,可是,尊重的一個前提,該是大家對什麼是私隱有個共識。尊重學生的私隱雖然是對的,可是,如果一個在讀學生的學習情況、成績以及異常的精神狀況也是私隱,連父母也無權由校方通報,那還有什麼可以不納入私隱的範疇?雖然自己對不少西方的概念有好感,包括尊重私隱的做法,可是,從香港的私隱權條例到美國校園的做法,都讓人覺得,私隱權的範圍,在某些地方,已經寬到偏離了“保護”的初衷。
原載2007年5月2日《市民日報》“教學雜果冰”專欄
上一篇:槍聲蓋不了對城市發展的詰問
下一篇:在嫖妓指南之中長大
風鈴草
2007-05-21 20:39:39
我認為應該劃分出一些可以讓家長知道的"私隱"
例如:成績,在校的表現
畢竟學生的父母也應該多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學校的事情呀
假如常以私隱作借口而不能通知家長
那麼,家長與孩子之間的距離會更遠的了
風鈴草:
贊成贊成!如果成績都不可以讓父母知道,我覺得那個私隱真的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