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4 09:11:05小鳳

當訴求變成一條新馬路

圖片出處:http://cccmkc.edu.hk/~kei-kph/Those%20were%20the%20d...



文/林玉鳳

  受截稿時間限制,等不到看畢遊行的新聞以後才寫這篇文章。可是,看畢了又如何,我們真的可以了解事件的真相嗎?因為,事件由一開始,便處於無從了解的境地。團體申請以A路線遊行,警方以“對交通及民生構成重大影響”為由,批下來B路線。發起遊行的團體事先聲明,“根據參與遊行人士的共識”,“遊行時會按當初提出的路線進行”。A和B之間的最大分別,其實只是一條新馬路。為什麼一定要行經新馬路?不經過究竟會有什麼問題?為什麼一定不能行經新馬路?經過一定會出問題嗎?

  這些問題,從一開始就沒有答案。發起遊行的團體一句“根據參與遊行人士的共識”就可以解釋自己拒絕警方路線的決定。那情形,就像別人問你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決定,你就回答說,因為這是“共識”,那這樣的“共識”究竟是基於什麼?沒有答案。為什麼會沒有答案?為什麼我們可以允許發起群眾運動的人,事先張揚不按警方規定是基於沒有答案的“共識”?為什麼?

  是因為我們對構成這樣的“共識”的理由根本也不清不楚或毫不在乎?抑或是,我們心裡在默默期待,就是群眾最終違抗警方的封鎖,警方也會克制冷靜,讓遊行人士通過,然後遊行和平進行沒有衝突,讓澳門人贏回去年遊行衝突失去的理性形象?還是,我們真的準備以看戲的態度,先看看警方如何回應公然達抗規定的人,再看看警民衝突在澳門,究竟可以激烈到什麼地步?

  結果,一場又一場既事先張揚但又絕對可以避免的衝突又成了無線亞視的頭條新聞,新聞的焦點又從示威遊行的訴求變成警民衝突,而且,這次衝突更具話題性,因為警察“開槍了”、“打人了”、“放狗了”,當大家都在評論警方有否使用過份暴力的時候,你想想看,當初參加遊行,究竟是為了什麼?請你數一數,有多少報導,真的針對遊行人士提出的訴求和背後的理據?

去年今日,自己曾經撰文(《遊行之後》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gnesmacau/3/1268789413/20060513175309),擔心衝突最終會令社會分化成“必須激烈才能表達訴求”以及“不想有人攪事”的兩大陣營,最終因為視線都被轉移而令真正的問題“不會解決也無從解決”。一年後,自覺去年的文字還可以再用。因為一年過去了,我們還糾纏在那一條新馬路上糾纏,沒有前行半步。


原載2007年5月3日《澳門日報》“筆成氣候”專欄
小鳳 2007-06-10 14:24:55

邮差:
社會的變化,最終都會到達政治層面,所以最徹底的改革,必關乎政治。

邮差@TMCA 2007-06-09 14:42:51

想不到 离开澳门才不过一年有多.这个宁静的小城也开始变得和香港一样,暗涌不断了.只不过,香港是产业转型,经济低谷而导致对政府不满.澳门是经济增长导致通涨,一样都有民怨.

只不过 以前澳门人一直以来给我的印象 似乎是对政治并无如此之大的热情的.如今为何竟隐隐有了些许火药味?

小鳳 2007-05-21 19:40:32

風鈴草:
當然不可怪罪也不必怪罪市民,我也沒有這個意思啊!受黑工影響的人的憤怒,我想已經獲得很多公眾的理解了。
至於警察開槍的不當,我想從一開始便太明顯了,沒有什麼好討論的了。反而,如果從避免發生同類事件的角度看,我覺得有些東西還是可以再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