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5 09:29:56婷
我們這樣算不算愛情!?
我們這樣算不算 “愛情”?
有人說過:「人的生命恰似一本小說,其價值在於貢獻而不在於短長。」我說:「愛情恰似旅行,其珍貴的不在於旅程長短而在於過程。」
我記憶最深刻的愛情有最長的,也有最短的,短短的時光帶給人的卻是無限的回憶。
或許是還來不及嘗盡愛情的酸處,品不到愛情的苦痛,便結束了。
因此就像餘音繞樑三日,此情遇到一個點會讓人無限的悵然
讀者常問我:「什麼是幸福?」
我想,幸福就是你待在他身邊,便會覺得快樂,這就是幸福。
幸福就是,還能讓人回想到過往的回憶,展開一絲微笑,這就是幸福。
幸福就是,淡淡的想起某個人,不覺得遺憾,這就是幸福。
年輕的我,不懂,我時時覺得,為什麼當年會造成這麼短的愛情?
難道我愛你,你也愛我,這樣不夠?
如果真如男人所講這麼愛我,那麼何必分手?
糾結了好幾年,我想答案問來問去,真正的想法只有自己最清楚。
畢竟我們都分手了,畢竟我們都不是孩子了。
有些人分手後,百思不得其解的讓問題折磨自己,
於是痛來痛去,好幾年走不出來這情傷
其實走不出來與走出來只相差了一步,
這一步就叫做放手。
因為我們都分手了,只能放手,放開曾經牽得緊緊的手
放開已經是陌生人的情人。
我很喜歡卓別林的一句話:「時間是一個偉大的作者,它會給每個人寫出完美的結局來。」
端看自己能不能善用這些時間,你要痛著度過分手,還是微笑的釋放分手的痛處?
你想要讓自己有個完美的結局?還是咒罵怨妒的寫下悲情的結局?
曾經我問過某個人,我們這樣算不算 “愛情”?
當時的回答,我已經遺忘了
在我心中,我只知道,所有的愛過,都算是人生中的 “愛情”。
因為曾經的我, 是如此的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