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3 02:18:49

Shopaholic

 這篇文章,只談自己經歷與看法,絕非暗箭傷人之作,請勿對號入座。

 我跟異性拍拖的次數不多,所以只抽兩例,從當中,也能略略暸解到「錢」為何物。

 學生時代,不談買禮物、送花等偶然一次的項目,單是車費、看戲、食飯已足足佔去我零用錢的四分之三(200元一星期)。(非正式調查的中學生零用水平)

 我這兩次經歷,實在慘不忍睹。曾有一位女朋友向我搶掠擄奪,車費我付、飯錢我給、餘興節目我繳,她呢?用作儲錢,用作自己別處玩樂,用作買自己深愛的卡通系列。這些我本不在意,始終社會價值觀是男性代繳是天公地道,男性具風道的表現,我樂於遵從。可是,最令我憤憤不平的是,她居然可以委派自己的朋友去買一樣心儀物品,先斬後奏,再向我索錢。我想,今天只是女朋友已然如此,他日有幸成為她的丈夫,可算是我上生作孽,此生報應。這段感情結束後,我開始知道男性在女性的地位有機會是一台提款機,購物在她們心中是重要的,比起自己男朋友用血汗拿回來的薪俸更甚之。理得你生或死,NO MONEY NO TALK!

 之後,我學懂了一點,甚麼也不要緊,物質為首!於是,我便千方百計去把女朋友的費用完全支付,有時借也要借回來代繳,在蜜月期當中,我認為是值得的。很快,一切也隨著容易得到而顯得低賤,代繳成為公例,成為指定動作。車費我付、飯錢我給、餘興節目我繳,她呢?用作儲錢,用作自己別處玩樂,用作買自己深愛的衣衫鞋襪。Ok, that’s fine!有一天,她跟我說:「我要的不是物質上的需要!」,說得可漂亮!預科時期,溫書嫌沉悶,便要出外,不計玩樂,下午茶總是免不了!這些不是錢?沒有下午茶的節目,只是逛街,腳跛了也還未到天黑。好!免去下午茶,車錢呢?去的可不是近,常往遠處走,沙田,太古城,巴士有風景,貴兩倍,坐吧,又不是錢?不往自修室溫習,又不能好好待在街中,慘情地說一句:「你都係咁架啦!由我自己一個行囉!」立即一仆一跌去出去,又是一頓晚餐,有時更要在高物價餐館用膳,一時快樂,一月墮落。

 這裡只談了感情的一部份-錢。不過這亦是感情的命脈所在,香港女性並非全都是購物狂,有些更懂知慳識儉。不過,很不幸地,我遇到的,都不是購物狂,卻能讓我有一貧如洗的能力,而且,更因為我代繳太多的關係,她們要挑剔,只能說:我要的不是物質上的需要。希望大家在批評現代男仕質素下降,沒有風度的同時,檢討自己有否愛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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