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7 06:13:43早睡晚起

別再為他流淚

就此停擺,你們的感情,

 

就像被狠狠的畫上休止符一樣的在這裡終止。

 

妳說,妳措手不及,妳說,原來被狠狠的拋棄是這樣的酸澀。

 

一連哭了好幾天,妳的眼眶幾乎浮腫的難以見人,日日夜夜,妳嘗試昏睡,睡睡醒醒,連在夢裡,眼淚還是止不住的撲簌簌的直流下。

 

妳以為自己可以堅強,起碼在人前妳是自以為你可以。

 

但妳言不由衷的強顏歡笑明顯的彷彿妳一個轉身,就可以聽見妳的心成了玻璃碎片殘破的聲音。

 

如果可以,能不能躲到天涯海角?妳問。

 

但是真的有可以讓妳藏匿的角落嗎?回憶就像抹不掉的香水味,縈繞在妳的身邊,那種熟悉卻又讓人略顯心酸的味道。

 

妳說,曾經天真的做了這一個需要極大的勇氣的決定,以為他會跟別人不同,可是怎麼妳們當初說好的那些想要一起做的事都還沒有做到,妳就這麼莫名其妙的失去他了。

 

可是親愛的,如果說,愛情是兩個人一起做的決定,

 

所以分手,也應該是要經由兩個人都同意才對的吧?

 

在另一方決定要放棄這一段感情,卻沒有經由另一方的同意,就叫做拋棄。

但是如果要分手的這一方連分手都不敢說出口,甚至用逃避來讓對方知難而退的話,這就叫做惡意遺棄囉。

 

那麼親愛的,妳為什麼要為一個只會惡意遺棄的傢伙掉眼淚呢?

 

 妳應該珍惜自己,應該更愛自己,因為妳尊重自己也尊重自己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