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4 01:22:50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非都市計畫內土地之使用分區
一、十種使用區:
1、特定農業區。
2、一般農業區。
3、工業區。
4、鄉村區。
5、森林區。
6、山坡保育區。
7、風景區。
8、國家公園區。
9、河川區。
10、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
二、十八種使用地
1、甲種建築用地: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
2、乙種建築用地: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
3、丙種建築用地:供森林區、山坡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
內建築使用。
4、丁種建築用地: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
5、農牧用地。
6、林業用地。
7、養殖用地。
8、鹽業用地。
9、礦業用地。
10、交通用地。
11、水利用地。
12、遊憩用地。
13、古蹟保存用地。
14、生態保存用地。
15、國土保安用地。
16、墳墓用地。
17、窯業用地。
18、特地目的事業用地。
上一篇:非都市計畫內土地建蔽率與容積率
下一篇:抵費地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