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3 13:09:02飛旭科技專員
暑期打工合約不平等 立委促查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潘維剛接獲民眾陳情,有學生申請到美國暑期打工,卻被要求簽下不保證安排的工作不會取消、不保證工作條件不會改變的「不平等條約」,要求消保會詳查。
王先生的女兒就讀大學,活潑外向的她希望今年暑假可以到美國暑期打工以增廣見聞,去年3月間找到某私立大學推廣部,尋求代辦到美國暑期打工相關事宜,並匯款申請費新台幣6000元給代辦單位。
王姓女學生的合約因為需要家長同意,於是帶回家與父親討論,王先生對於合約中「無法保證已安排的工作不會在赴美前被取消」、「無法保證工作條件不會改變」有意見,認為這根本是「不平等條約」而拒絕簽署,還因此與女兒發生不愉快,申請費用6000元也全部遭到沒收。
王先生認為,他不反對女兒到美國暑期打工,但是申請的工作可能沒著落,萬一在美國又臨時被抽換工作,年僅20歲的她在異地,做父親的,怎麼會不擔心女兒的安全。
王先生表示,不論選擇哪種方案,這所私立大學推廣部除了申請費6000元以外,還可以賺進2.6萬元至3.3萬元不等的代辦費用,這些都不包括食宿、交通、機票等費用,獲利不差,女兒在美國打工所得可能都不夠支付,卻要求學生與家長簽下「不平等條約」,他無法接受,因此向潘維剛陳情。
潘維剛今天表示,申請費用6000元沒有退還已經相當不公平,況且這筆錢對學生來說也是不小的數字,且契約內容也有多處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規定,定型化契約「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她認為服務沒有完整,或是服務中途有所改變,代辦單位都應該要退費。
潘維剛說,要求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了解相關問題、做好把關,並呼籲消保會應擬具合理的「定型化契約示範條款」,做為暑期打工計畫合約的最低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