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懲罰單身 是照顧家庭?
單身、有錢人 應該多繳稅
【2012/6/5 聯合報 民意論壇】
楊志良 亞洲大學講座教授(台北市)
自從五月廿七日各媒體報導我的談話:「單身、有錢人,應該多繳稅」之後,多日來接獲不少單身朋友的抗議,說我的主張是「懲罰單身」,氣憤地質問我:「單身到底何罪之有?」「為何對單身者這麼不公平?」
單身當然無罪,每個人的境遇皆不相同,每一種人生規劃都需給予尊重。只是人是社會性的動物,必須高度互相幫忙、繁衍後代,才能生存下去,所以有能力的人多付出一些,照顧弱勢者,非但是一項高貴的情操,也是社會穩定發展必要的安排。
以單身和家庭兩個族群來說,家庭因為承擔了生兒育女、繁衍後代的責任,負擔較重,是弱勢;相比之下,負擔較輕的單身,就是有能力的人。所以我主張單身的朋友多繳一些稅,目的是讓家庭可以少繳一些,減輕負擔、獲得資源,安心養育下一代。
等到這些單身的人步入老年,成了需要被照顧的弱勢,當年他們幫忙養育,後來長大成熟的下一代,就成了有能力的人,回過頭來付出、回饋,擔負起社會正常運轉需要的勞動力,以及繳稅等等,讓年老的單身朋友可以安心養老,繼續享受老人年金、公車免費、捷運半價等等老年福利;生病的時候,也有青壯的醫護人員提供醫療照顧、長期照護,這才是終極的公平正義。
很多單身朋友認為,正因為自己老了之後無人奉養,更應該趁年輕多存一點錢,所以不願多繳稅。這想法不能說不對,但是風險很高,因為個人儲蓄常常失敗,每個人的儲蓄能力也不同。最穩當的作法,是透過公平的「量能課稅」稅制,將錢統一運用在建立福利制度、支持家庭,也就是用社會儲蓄彌補個人儲蓄的不足。
台灣的生育率急速降低,人口快速老化,所有的社會福利制度即將崩壞。若這一天真的到來,單身者受到的影響遠遠超過有家庭的人,因為你們更依賴社會的照顧和支持。所以單身者多繳稅,用來建立友善的環境,讓更多人樂意生兒育女,最終受惠的,還是自己。
分析:
有能力的人自願付出幫助別人,才能算是「高貴的情操」。被迫繳稅來轉移財富,並須付出承辦單位薪水、手續費,完全看不出有什麼「高貴的情操」,只看到被妨礙自由的「被害人」。而且,這種「被害人」也看不出會必然是「有能力的人」。
有「發展」的社會,必然是持續「改革、開放」的社會,因為「自由發展」的空間持續擴大,讓其間的人可以自由從事更多的經濟活動,因而經濟規模發展得更大,社會財富積累更多。連社會底層人民的薪資水準也得以提高,就不會需要滿口仁義道德的官員來強迫照顧他們。
當社會發展停滯,必然是社會的「自由發展」的空間已經飽和,需要進一步「改革、開放」許多被壟斷、寡占、特許的行業,甚至是許多在舊時代裡不被允許的活動,在新時代裡都是可以被允許的活動。才能在「自由發展」的活動空間擴大的情況下,繼續發展。
但是,在腐朽腦袋的官員的想法裡,總是內在空洞的提出已經被許多社會使用過的舊方法。以致一再歷史重演的造成許多悲劇發生。他們的作法,傾向於發展成為「從搖籃到墳墓」的全面照顧人民的社會主義天堂。這在改革、開放前的中國大陸以及前蘇聯,都造成了許多悲慘的故事;現在的朝鮮,以及目前的希臘、西班牙等,都是同樣的故事。也就是說,他們都同樣傾向於站在既得利益者的立場,並且假裝自己是充滿仁義道德的人。
況且,他自己都說「所有的社會福利制度即將崩壞」,就是已經承認了此舉的不可行。所以,他可能是罹患了矛盾心理狀態下的的強迫症。雖然知道不可行,但是控制不了自己,停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