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多賺5~10%惹90%民怨 何苦?
不應以獲利為最大目標 應降低其他業者營運成本 降低民眾上網價格 大股東交通部也應發揮影響力
【2012/3/15 聯合報 話題】
【記者 彭慧明、李承宇 台北報導】中華電信費率問題昨天再度成為箭靶。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表示,中華電信不應該以賺錢為最大目標,「為了多五趴到十趴的營收,引發百分之九十的民怨,何苦?」
張善政說,中華電信是國內最大網路基礎建設主導者,應讓其他業者也站在平等的基礎上,例如網路互連(IP Peering)、交換資料的費用就應該減免或免費,降低其他業者營運成本,也降低民眾上網價格。
張善政說,交通部擁有中華電信三成多股權,是最大股東,但如果不能影響中華電信的作法,民眾反而要問「那政府在中華電信裡面是什麼作用?」如果只為了賺錢,還不如投資台積電。他認為不只要為了獲利,還要從政府和社會公益角度去看,不要為了增加五趴、十趴營收,換了九成的民怨。
對張善政的說法,交通部目前在中華電信持股占百分之卅五點二九,會協調中華電信經營團隊兼顧社會公義和社會責任,重視民眾關心的網路品質並適時檢討費率。
張善政也說,已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周五提出一套速率測試公式的計畫書,在三到六個月內建立上網速率自行測試機制。日後民眾可在家測網路速度,但要先考量電腦新舊程度,並以測量國內網站速率為主,並且請消基會代表加入審議,未來再討論相對的速率和收費。
不過,張善政特別點出,目前「吃到飽」的上網資費方案,有些用戶使用習慣讓業者吃虧、其他人也上網龜速,兩敗俱傷,他會建議業者參考以速度分級計費的方式,在消基會等單位監督下滿足民眾需求。
4G釋照 張善政認不要超過5張
【記者 彭慧明 台北報導】台灣4G執照該發幾張?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表示,雖然技術上可以畫出最多八張執照,但以國內的環境及參考國外經驗,釋照可放出四到五張執照。因為4G執照分布在不同頻段上,未來4G執照可跨頻道申請,不限制每家業者只可申請一張。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蘇蘅日前已對電信產業協會表示,依照行政院規劃,4G釋照可望從明年七月底開始,最晚到後年六月底完成,預估共可釋出八張執照。
張善政表示,現任政務委員張進福主導頻道畫分,他不便多發言。但以國外的釋照經驗,常採用「N+1」或「N+2」方式,以台灣為例,就是在現有三大電信業者以外,可多開張一、兩張執照讓新進者加入,不過這些還需要考量整體環境,此外政府還要評估讓現有的WiMax業者升級,都需要一併納入檢討。他個人認為不要超過五家業者。
分析:
中華電信是國內最大網路基礎建設主導者,實質上也就是國內網路業的壟斷者及既得利益團體。網路業的壟斷權在沒有被取消的壓力下,自然絕不會主動降低價格。它只會繼續以消費者能夠忍受的最高價格來銷售,因為消費者是沉默的大眾,而且又已經有了消基會名義上的保護消費者的存在。
交通部擁有中華電信三成多股權,是最大股東,而且也已經正在從事他們想要從事的活動,就是依靠投資中華電信的壟斷權來獲利。至於關心消費者(民眾)的利益,當然不會是他們想要從事的活動。如果既得利益者會關心消費者,通常只是一種形式上的表演,除非它要求開放既得利益。
台灣4G執照的核發數量,也不應該受到限制。因為自由競爭者的數量是應由市場來決定,在市場競爭達到他們稱為所謂的「惡性競爭」的時候,才會有趨向真正的市場自然價格的出現。限制核發數量的理由必然是,他們希望存在「良性競爭」。良性競爭的結果必然是:領有執照的業者們皆大歡喜,除了消費者之外。就像學校教育制度在限制能夠自由加入醫學等專業領域的人數一樣,都是在保障業者的利益,犧牲消費者的利益。也由於每個人都想要得到這種特權,對政府的作法就習以為常了。
行政院該有的作法,是將目前中華電信事業獨佔網路經營的項目,開放給民間自由經營。由於民間自由競爭的經營會有競爭壓力,自然會傾向於物美價廉的發展,對民眾才會是有利的,對國家的進步發展也才會是有用的。
但是,行政院由於沒有來自民眾的對台灣網路業要求開放的壓力,因而,台灣社會的網路事業的發展自然會繼續扼殺在行政院的裝聾作啞的戲劇表演中度過,不會有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