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9 13:56:20ADAM
0128勞委會抗議紀實三
由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領銜主導的 128 抗議活動,部隊出發!
訴求三:取消外勞入國通報要求檢附 [ 外勞住宿建物使用證明文件 ]
外國人生活管理計劃書裁量基準,針對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看護工適用部份修正規定,元月四日起生效實施,沒有過渡期: 宿舍須取得依建築法規定住宿類之使用執照,以臨時性建築物充當宿舍者,應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
勞委會指出,據內政部營建署96年9月17日營署管字第 0960049553 號函,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2號規定之住宿類別建築物,依其提供特定人住宿期間之長短,區分為 H-1及H-2。 外勞宿舍屬特定人住宿之建築物,應以住宿類建築物使用執照為應備文件。
訴求三:取消外勞入國通報要求檢附 [ 外勞住宿建物使用證明文件 ]
外國人生活管理計劃書裁量基準,針對製造業、營造業、養護機構看護工適用部份修正規定,元月四日起生效實施,沒有過渡期: 宿舍須取得依建築法規定住宿類之使用執照,以臨時性建築物充當宿舍者,應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
勞委會指出,據內政部營建署96年9月17日營署管字第 0960049553 號函,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2號規定之住宿類別建築物,依其提供特定人住宿期間之長短,區分為 H-1及H-2。 外勞宿舍屬特定人住宿之建築物,應以住宿類建築物使用執照為應備文件。
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黃 理事長 代表宣誓歃血
開放引進外勞已經十六、七年,今年卻又多了一條綑仙索,應該是 [ 高雄捷運事件 ] 的後遺症吧。
細索下來,全國有90% 以上的雇主極不可能提得出住宿使用執照,原因不一而足,但大多是當初建廠時只規劃生產設施,宿舍是因應需要而後加的,因此根本沒有使用執照。 現今若欲申請變更,據悉因違建問題須先被開具罰單,或又
必須拆除重建,多會茲事體大,曠時費日,甚而耗費巨資而不可得。
開放引進外勞已經十六、七年,今年卻又多了一條綑仙索,應該是 [ 高雄捷運事件 ] 的後遺症吧。
細索下來,全國有90% 以上的雇主極不可能提得出住宿使用執照,原因不一而足,但大多是當初建廠時只規劃生產設施,宿舍是因應需要而後加的,因此根本沒有使用執照。 現今若欲申請變更,據悉因違建問題須先被開具罰單,或又
必須拆除重建,多會茲事體大,曠時費日,甚而耗費巨資而不可得。
這是真的鮮血,用驗糖尿試針刺的.....
部分只聘僱個位數外勞的製造業,並不願花費較多的金錢去變更使用執照;或在較偏僻地區的工廠,雇主願意租用民宅給外勞使用,但國人多不願租給外勞,在無法變更職照,又拿不出合法宿舍使用執照,勢必影響外勞配額。
雇主尚未體察到此項規定後續影響的嚴重性,屆時有問題,還是將頭痛的麻煩丟給仲介,除了增加一大堆不必要的管銷費用,根本還是無法解決問題。
眼看著嚴冬撲面而來,業界如何存活是迫在眉睫的問題了!
部分只聘僱個位數外勞的製造業,並不願花費較多的金錢去變更使用執照;或在較偏僻地區的工廠,雇主願意租用民宅給外勞使用,但國人多不願租給外勞,在無法變更職照,又拿不出合法宿舍使用執照,勢必影響外勞配額。
雇主尚未體察到此項規定後續影響的嚴重性,屆時有問題,還是將頭痛的麻煩丟給仲介,除了增加一大堆不必要的管銷費用,根本還是無法解決問題。
眼看著嚴冬撲面而來,業界如何存活是迫在眉睫的問題了!
台北公會理監事們進行歃血陳情的現況
勞委會 蔡孟良 組長代表與四大公會理事長進行無建設性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