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8 01:44:12ack

你再嘩眾取寵阿幹!

小時後寫作文是難過的事情
接下來學會把標點符號標的很漂亮是想哭的事情
中文真是太博大莖深了
句號問號就算了 要分辨逗號以外的是真的讓人傷腦莖
在鍵盤上我從來不知道逗號要怎麼打出來
但昨天心血來潮下次想寫一篇有標點符號的文章
我來了(以下問號跟驚嘆號以外都是複製來的 沒有版權 隨我複製)

我們身邊常有一種人,類似龜毛,但也不是。
就是例如在他身邊發生一些芝麻綠豆的屌事、
小小的委屈、或是連一個國小女生也可以克服的難題,
但它就是要覺得很不如意、
覺得全世界每個人都對不起他了、覺得他是全宇宙
最最最它媽可憐的人,而且希望大家來同情它。
我知道有個成語來形容---嘩眾取寵!
幹! 靠北喔! 都幾十歲的人了,是不能忍耐嗎?
嚴重到無法克服嗎? 你是最獨特的、最特別的人,
需要所有身邊的人來安慰你嗎? 幹! 你去死好了!
本來要去可憐一個人就是不容易的事情了,
被可憐也不是多高貴多享受的事情。那我只好說你該死。
我身邊偶爾會出現這種人,我一分一秒都不能忍受,
在他身邊感受他那靠腰的嘩眾取寵,都感覺像暴露
在比安全值大於十倍的戴奧辛之下,讓我覺得就不能呼吸了,
再多待一秒就瀕臨死亡了,忍不住想殺人了,但是~
我卻無法殺死他,很可悲。當然我也少了一把散彈槍,沒有錢。

我們常常處在很不公平不合理,或不應該是這樣的環境之下,
大家都知道,卻沒有人敢坑聲。
非常平凡的不合理,卻沒有人有資格願意改變它。

例如你覺得紅燈右轉是天經地義的,但警察卻要用闖紅燈來處罰你。
你可以懷疑無聊的警察大人,卻不能挑戰公權力。
例如成本不到10元的火腿炒飯,卻理所當然的賣55元。
你可以選擇再也不吃炒飯,但卻不能讓全台灣的炒飯變便宜。

幹 我以後的文章都不要打標點符號了 除了~ ! ? (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