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1 23:07:50@-CHEN
和解 FINISH
拖了這麼久 這次是真的和解了。
16號下午 那個孬種終於去讓警察開單
於是我們也不準備提告了
其實 當初保險公司就明說了
只要他被開一張紅單事情就可以順利解決
因為道路鑑定上寫著"號誌未明"
就算保險公司想全額賠償也沒辦法
因為號誌未明就是尚未釐清肇事責任
也就是說雙方都有責任
憑什麼要他們全額賠償?
我們當然知道他在顧忌什麼
但是不曉得他究竟在怕什麼
都說了 我們不會趁機對他大開口
最後我爸不爽 透過車行老闆跟保險公司說:
不簽沒關係! 我們訴狀寫好了
我們寧願讓他去坐牢 也不屑拿他任何一毛錢
還要再對他提出假扣押...
聽完了保險公司代為轉達的那些話
孬種透過之前那個流氓村長向溪州一位伯父表達想來我家的意願
剛好我爸跑去那邊泡茶 聽到了就跟他說不用來了
出院回家休養好幾個月都沒來了 現在來是來什麼意思的?
和解當天我也有去
因為有我爸媽在 其實我不用出現也沒關係 一 一|||
當然肇事車主依舊沒出現
來的是車行的人 保險業務員跟調解委員會的委員
車行老闆他弟對肇事車主其實也很火
他也氣他畏畏縮縮不出面 最後一樣對他烙下狠話:
沒關係! 你不出面沒關係
刑事部分我們會負責,民事部分你自己去解決
大概就是因為這番話他才會去派出所開單吧
反正怎樣都不重要了 事情盡快落幕就好了
我知道這幾天我爸媽為了這件事睡的很不安穩...
簽完字 事情就差不多告一段落了
剩下的 就是好好調養身體讓他快快復原
用嘴巴說說是很簡單啦
但是這傷不是我叫他好他就會好的啊 囧
在這裡 要提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事故發生時
如果對方沒有錯、沒有肇事責任
他的保險公司是不可能介入賠償問題的!
提供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