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 09:53:40房屋陳總仔

北市說明:「潤泰代官山」地上權宅不得作住宅使用


北市說明:「潤泰代官山」地上權宅不得作住宅使用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8-09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有關近日媒體報導台北市松山車站旁之地上權建案「潤泰代官山」強銷中,依報導所載負責該案銷售的專案經理指出,該案目前每坪定價38.5萬元,幾乎是周圍新案價的3折價,全案於7月1日正式公開,目前銷售已達4成,買方除是家長買給小孩、年紀在40~50歲左右的租屋族外,尚有往返台灣與外地的商務人士。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潤泰代官山」地上權建案依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核發2017年使字第0141號使用執照所載,地上4樓至7樓之使用用途為「一般事務所」,使照注意事項第15點第5款亦規定:「本案承買戶應依原核定用途使用,不得作為住宅或其他違反都市計畫之使用,買賣時應列入產權移轉交代,不得隱瞞。」,故該建案依法令規定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政局呼籲民眾,對於近年來不動產市場推出的新型態地上權及使用權的建案,民眾在購買時除應詳閱契約書內容,並應針對建物之使用用途及相關疑義瞭解評估後再決定是否購買,因為使用權不同於所有權,其貸款與產權有很大的不同,為避免消費者上當,地政局提醒民眾看屋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維護自身購屋權益:(1)買賣建物時有無所有權狀,還是只有使用契約或憑證,另未來過戶或發生繼承等移轉的程序如何辦理。(2)未來使用建物尚須逐年支付土地租金及房屋稅的條件及內容。(3)瞭解貸款方式是否可由消費者直接向銀行貸款,或是由建商向銀行貸款後再轉貸給消費者。(4)是否可依法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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