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3 19:51:58房屋陳總仔

提醒注意 房屋出租後是否會增加房屋稅?

提醒注意 房屋出租後是否會增加房屋稅?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5-13


提醒注意 房屋出租後是否會增加房屋稅?
新聞摘要 提醒注意 房屋出租後是否會增加房屋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房屋稅之課徵係依房屋評定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的稅率,現行基隆市房屋稅徵收率為:

「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1.2%,「非自住房屋(即指自住或公益出租外,即包含第4戶(含)以上自住房屋」1.5%,「供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用房屋」3%,「營業用房屋」3%,「供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房屋」2%及「依法登記之工廠自有供直接生產使用之房屋」為營業用房屋減半。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住家用房屋稅率已區分為自住用及非自住用房屋稅率。

依財政部訂頒「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須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並供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3要件,方屬供自住使用。

所以,房屋出租予他人作住家使用者,因與上開認定標準不符,須改按非自住用房屋稅率課徵;若出租供營業用者,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

@不動產買賣/持分房地產/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