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9 03:06:24Betty
頂天立地的小淘氣
女兒未滿七個月的時候,已經開始會站了,所以九個月的她,只要一有東西可以扶著,二話不說,馬上就站起來,連本來用來躺著踢的玩具,她也可以站著玩,所以我們只好用雙手當作玩具的另外兩支支架,撐著她的玩具,免得她把玩具給推倒了。現在我們買玩具的原則有二個:第一,有沒有啟發性或吸引力;第二,耐不耐用,也就是她站的時候會不會被壓壞。每次在考慮第二個原則時,店員總會納悶不解,直到我們說出原因之後,也只好回答我們:「確實是要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