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組報告:沈從文的小說”蕭蕭”
一、 作者介紹 運技一 劉承勛
原名/筆名 | 特色 | 作品 | |
沈岳煥/休芸芸、懋林、甲辰、炯之、上官碧等 | 具悲憫的眼光,作品人物三教九流、無所不包,風格常處於出世、入世間,揚卑賤、抑豪紳,非都市而頌鄉野。語調以抒情為主,簡鍊活潑、暢快如流。 | 爐邊 | 入伍後、山鬼、長夏(1927) |
爹爹、卒伍、阿麗思中國遊記、上城裡來的人、柏子 | 龍珠、參軍、會明、菜園、夫婦(1929) | ||
蕭蕭 | 虎雛(1931) | ||
邊城 | 八駿圖(1935) |
經歷 | 評論 | |
˙進入北京大學旁聽,同時練習寫作(1923) ˙開始發表作品(1924) ˙發表第一篇小說《福生》(1925) ˙出版第一個創作文集《鴨子》。同年底,沈從文在上海與胡也頻等自籌資金,創辦《人間》、《紅黑》雜誌(1926) ˙任教於上海中國公學,兼任《大公報》、《益事報》等文藝副刊主編(1928-1930) ˙受到所謂左翼文化人郭沫若等的批判,終止創作(1948) ˙沈從文沒有進行過小說創作。他的書在三十多年間僅出版過一次(1949後)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所任研究員(1978-1988) ˙獲諾貝爾文學獎:邊城(1988) | 夏志清評沈從文之《靜》:「三十年代的中國作家,再沒有別人能在相同的篇幅內,寫出一篇如此有象徵意味如此感情豐富的小說來。」 金介甫:「在西方,沈從文的最忠實讀者大多是學術界人士。他們都認為,沈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少有的幾位偉大作家之一,有些人還說魯迅如果算主將,那麼沈從文可以排在下面。」 沈從文自評:「……說句公道話,我實在是比某些時下所謂作家高一籌的。我的工作行將超越一切而上。我的作品會比這些人的作品更傳得久,播得遠。我沒有方法拒絕。」 | |
【補充】
˙他給年輕人的告誡極為誠懇:任何行業,只要學會基本道理,就要多嘗試,立志成為世界一流的人物,寫作也罷……道理都一樣。
˙《邊城》:兼具抒情詩和小品文的優美筆觸﹐表現自然、民風和人性的美﹐提供了富于詩情畫意的鄉村風俗畫幅﹐充滿牧歌情調和地方色彩﹐形成別具一格的抒情鄉土小說。
二、 人物介紹 外文一 康乃心
• 蕭蕭:沒有自由的可憐鄉下童養媳,做媳婦時年僅十二歲。她逆來順受、單純而封閉,除了曾經有過「私奔」的念頭外,蕭蕭只能任由命運擺佈;這也是沈從文筆下湘西鄉下女子不同命運、性格的其中一種代表。
• 小丈夫:蕭蕭一開始稱他為弟弟,做小丈夫時尚未足三歲。個性天真而隨和。
• 祖父:守舊派代表,瞧不起受教育的摩登女學生。具批判性,好揶揄。
• 女學生:受過教育的新時代女性,有主見、追求獨立、自由的代表。
• 花狗:工人之一,二十三歲,常唱歌、說笑逗弄蕭蕭和他的小丈夫,長相與內心皆不正經,後來甚至使蕭蕭懷孕,並且選擇遠走他鄉逃避責任。
三、 情節 電機一 陳俊偉
《蕭蕭》這故事是講述一個自小就沒有母親鄉下女孩,蕭蕭,她從小就被寄養到伯父種田的莊子上,終日提個小竹籮在路邊撿狗屎。十二歲的時候就嫁給了一個年紀不到三歲的且還沒斷奶的小丈夫,她要稱她的小丈夫為弟弟,每天蕭蕭要照顧她的這位小丈夫及幫忙家中做些雜事。她出嫁後,生活不比以前的日子受苦。在這些日子裡,她也開始慢慢的長大了。
在夏天裡的一天,蕭蕭一家飯後在院子乘涼聊天。院子裡,公公婆婆和祖父祖母等人聊起了“女學生”的話題。在他們印象中,“女學生”對他們來說事事不同及稀奇古怪,他們覺得“女學生”的奇特很好笑。他們也用“女學生”來取笑蕭蕭,從祖父那裡得知更多關於“女學生”對他來說不可思議的事情,蕭蕭也對“女學生”產生很大的興趣,從此使蕭蕭時常想起“女學生”的事。
夏天裡,蕭蕭一家沒有想城市人那樣消磨時間而是勞作得了十多斤的細麻和二三十擔瓜。夏天裡,蕭蕭一面績了細麻四斤,一面照料丈夫。就快秋天時,,蕭蕭帶丈夫到瓜田旁玩。有一個工人名叫花狗,年紀二十三歲,抱著蕭蕭的丈夫打棗子,在蕭蕭的丈夫給正在編木葉帽的蕭蕭喂吃棗子時,一時高興唱出花狗教蕭蕭的丈夫唱的歌。蕭蕭問丈夫是誰叫他唱的,丈夫就如實回答。蕭蕭好奇之下就去叫花狗唱歌給她聽。花狗對蕭蕭有了意思,就趁機唱“十歲娘子一歲夫”給她聽並說一些調戲的話。
蕭蕭已經是十五歲了,雖然已高如成年但心卻還是模模糊糊的。蕭蕭的丈夫也已經五歲了。她做的事也跟著多了,織麻、紡車、洗衣、打豬草、照料丈夫等等都要去做。蕭蕭到螺獅山打豬草時會常帶丈夫一起去。蕭蕭感覺到花狗對她產生了男女之間的感情,蕭蕭覺得很惶恐不安,蕭蕭的心情很複雜,有時害怕不許丈夫走開;有時又像有了花狗在身邊,打發丈夫走去反倒好一些。終於有一天,他們發生了關係。不久後,蕭蕭知道她懷孕了。但是花狗個子大膽子太小,想不到辦法解決。結果半個月後,花狗不辭而行了。
蕭蕭想把肚子裏面的孩子拿掉,期間她引她丈夫到廟裡玩,她偷吃香灰;往溪裡喝冷水,卻還是解決不了。有一天,她想逃走,還沒動身就被發現了。逃走不成,懷孕的事也被發現了。根據規矩,蕭蕭會被淹死或是被賣掉了。經過族人的討論,決定把蕭蕭改嫁收回的一筆錢作為蕭蕭的丈夫損失的補償。
蕭蕭的丈夫知道蕭蕭肚子有兒子的事後,不讓蕭蕭離開,蕭蕭自己也不願離開,一時也沒有想當的人來要蕭蕭。就這樣到了第二年,蕭蕭生下了一個兒子。大家蠻喜歡那兒子,所以就讓蕭蕭留下來了。
蕭蕭和丈夫正式結婚時,兒子也已經十歲了,兒子也幫忙分擔家裡的工作。兒子喊蕭蕭的丈夫作大叔,蕭蕭的丈夫從沒生氣。
這兒子名叫牛兒,在他十二歲的時候,取了一個比她大六歲的媳婦。不過這媳婦不像蕭蕭當時那樣,這媳婦是哭著嫁進他家,忙壞了祖父,曾祖父。
這一天,蕭蕭也抱著一個新生兒,名叫毛毛,在屋前看熱鬧。毛毛哭了,蕭蕭就唱歌哄著他:“哪,毛毛,看,花橋來了。看,看新娘子穿花衣,好體面!不許鬧,不講道理不成的!不講理我要生氣了!看看,女學生也來了!明天長大了,我們討個女學生媳婦!”
四、 分析 歷史一 李翰霖
在沈從文的小說中,包含著社會的意象與夢象,是一種實際與理想,現實與夢的交織。「我要寫我自己的心和夢的歷史。」(《沈從文文集》,11:273)在他的小說中,常常寫的不是眼見的狀態,而是官能的感受、回憶、夢幻,如創作不是描寫「眼」見的狀態,是當前「一切官能感覺的回憶」。超越普通人的習慣心與眼,來認識一切現象,解釋一切現象,而也在作品中注入一點甚麼,或者是對人生的悲憫,或者是人生的夢。(《沈從文小說理論與作品新論》王潤華著,文史哲出版社) 因此,要讀蕭蕭,勢必得注意這點。
此外,蕭蕭中要探討的有以下數點:輪迴、命運、自由、慾望(夢)。
蕭蕭是一個被命運擺弄的小人物,對自己命運的無法掌握使她退讓、順應、認命的方式與命運妥協,對自己實際生活狀況的茫然無知,使她對自己命運的旁觀中,也旁觀著他人的命運,正是這種漠然的旁觀使相同的命運以代代相傳的方式輪迴不已。[i]1
小說中頻頻出現季節,而季節的遞嬗,是時間的推移,也是情節的推移。同時透過季節循環性的輪替,暗喻了小說中的情節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發生。把情節與季節的推移整理,如下所示:
蕭蕭嫁入(冬)-童年之夢(春)-女學生之夢(夏)-花狗的出現(秋)-情欲初萌(春)-野合懷孕(夏)-吃香灰、喝冷水、睜眼夢(秋冬)-被發現,準備沉潭、發賣(秋冬)-10年之後-為大兒子娶童養媳(冬)。
由上觀察,其實季節各具其意義:
春-希望 夏-慾望(夢) 秋冬-命運(現實)
而"蕭蕭"本身的意義也是指秋天,也就是命運、現實。
蕭蕭做了三次夢,分別是:童年之夢(春)-女學生之夢(夏)-逃跑前的睜眼夢(秋)-無夢。
◎ 童年之夢:
這是希望,在十二月的童養媳季節後,代表的是雖在現實底下,但卻滿懷希望去面對未來的命運。
◎ 女學生之夢:
在祖父說了女學生後,對於自由的那種渴望,外表上雖然沒有表現,但這種壓抑卻在夢裡顯現,夢境實現的是現實的不可能,也是潛意識的渴望。
◎ 逃跑前的睜眼夢:
這個夢作者這是樣寫的:
「有一天,又聽人說有好些女學生過路,聽過這話的蕭蕭,睜了眼做過一陣夢,愣愣的對日頭出處癡了半天。」也就是指這個夢介於現實與虛幻之間,作者可能預先告知了結果,這個秋天的「夢」是現實成分居多的,我解讀為把這個自由的夢轉變為現實,而後半句"日頭出處"代表的是她可能將有所行動,也是象徵蕭蕭對自己命運第一次想要改變。
◎ 無夢:
逃跑的計畫被發現後,蕭蕭就不再出現夢,象徵她對命運的順應、區服。
情節分析:
花狗的出現在秋天,而這對蕭蕭來說是生命的一個轉捩,遇見花狗之前,蕭蕭僅是名義上的人妻,缺乏了生理上的婚姻實質。而接下來的春天,對蕭蕭來說是一種命運轉變的希望,蕭蕭在這時由一個糊裡糊塗的少女變成婦人,長工花狗用歌打動了她的心,開啟了她的情欲。而夏天,蕭蕭與花狗野合,代表的是種欲望的滿足。但轉入秋天,花狗棄她而去,而蕭蕭又重新面對了現實。她必須獨自承受懷孕的驚慌與壓力。逃跑被發現後,被族人懲罰「沉潭」或「發賣」。雖然最後生下男孩且幸運的留住,但,蕭瀟不再有春天以及夏天,蕭瀟也不再有夢,她的故事結束在冬天。而蕭蕭,也向現實區服。雖然,她在小說中懷孕後第一次想掌控自己的命運,但結果卻是失敗的。
小說的最後是10年後的蕭蕭抱著自己新生的孩子,在屋前榆臘樹籬笆間看熱鬧,她為自己的兒子娶了大他六歲的童養媳,這使小說又回到一開始的12月,但,小說最後一句話這麼說:「明天長大了,我們討個女學生媳婦。」這句話將象徵自由的女學生寫入,把希望寄託在下一代。
結語:
作者巧妙的運用夢與現實交織整篇小說,同時以一個人物的悲劇象徵整個童養媳文化的弊病,主角是自己命運的旁觀者,也是別人命運的旁觀者,在命運的壓迫下雖做反抗,但失敗的結果使之不得不屈服命運的擺佈,但作者在最後是懷著希望的-把希望寄託在下一代。
五、 心得 心理一 江欣粦
剛開始時,作者以女性的想法來表露出她們對於父母安排的婚姻所產生的總總不安及恐懼感,例如小說中的例子,童養媳。既然有童養媳為甚麼那時候沒有童養丈呢?為甚麼在那時候女學生,有自由的,無約束的像一般人一樣自由讀書,逛街,玩樂會被被當地人及蕭蕭的祖父看成是個放蕩女子?可為甚麼蕭蕭會羨慕女學生的自由?為甚麼蕭蕭偷吃李子後原本是得[發買]的就因為生了個兒子而不必嫁別處了?
這些疑問可看到作者對於中國傳統上存在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現象有所反感及同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直是我國封建社會不可違逆的定格,誰違反了這一社會化了的定格,便被視為叛逆的行為,便會為社會所不恥。這一定格雖然是出自封建統治者維護封建秩序的需要,但它卻並不是封建統治者的創造。
《齊風.南山》中即說:「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又說「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從此可以看出,這一定格確實是奴隸社會甚或奴隸社會以前社會的產物,在奴隸社會這一
定格即已納入了婚姻道德的規範,封建統治者只不過是承斷並發展了它而已。同時由於古代
亦有一夫多妻習俗,因此男孩長大成人後亦可再娶,童養媳成人後多半並不會成為阻礙男孩
長大成人後的自由結婚意志。為此童養媳普遍成為古代社會的一種生活常態。到長大後,
童養媳就會和丈夫圓房,儀式從簡。如未婚夫於圓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願意和童養媳
圓房,婆家可能會容許童養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則會正式收為養女,視為女兒看待。
有些婆家會把童養媳賣作奴婢或娼妓,或強迫童養媳改嫁他人。
西風東漸以後,男女平權意識高漲,社會多改採一夫一妻制,盛行個人意志與戀愛結婚。所以雖然童養媳不一定受到苛待,但這種婚俗始終是剝奪了童養媳及其丈夫的婚姻自主權,在現代提倡人權的價值觀裡被視為一種陋俗。
不過根據史坦福大學的
從沈從文小說裡的蕭蕭,可以看見女性的悲哀,文中女主角原本是個天真純然的人,任由命運的牽引,雖然她嘗試想逃過,但最後還是接受了自己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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