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2 12:03:12法海韻印
自灯明.法灯明
佛教法之重要指標:自灯明.法灯明
一般人對於自灯明多數會了解、受用,但是對於法灯明之正受用並不深刻,譬如說:
依法修行、依法調整、依法自証…乃至現代所謂的依法行事、依法決定、依法處理…等等人世間事都是自灯明.法灯明的範疇。
慧恭之觀點:依法修行、依法調整、依法自証、依法行事、依法決定、依法處理、
若缺乏立足自灯明,則容易成為模糊推論、不明之誤導…而離於法灯明!依法修行:有樣學樣修個樣、師父進門引修行、
個人蟲觀如暗室、依法受用自灯明。
依法調整:六祖云:心迷法華轉、心悟轉法華。
法是依修而現、非如助修尋之,
所求是為非心、現量對識別境,
心知不由境現、心念現前而轉,
灯灯相繫名導、自他明現引調。
依法自証:法既為現前、當下具足之境界,透過自灯明可為自心自証、為無可取代,乃佛所說之世間真理相。
依法行事:可明將自心托付境界之行為,後續如何,比照前三當知結果!
依法決定:眾生眾多心識各別,理路不一,各隨其類而推論;
綿密如流水、堅固如磐石,
若不解性源,多數表錯情,
合者附會之、同流濁流中,
既已判別之,摸擯淨自心。
依法處理:這是現代人最歡喜的一個論調.不用負責任。
現量乃為過去果、亦是現在善因緣,
福報具足真受用、長養善根定慧行,
今明過後一切無、受用長養不善根,
乃至一朝目難宣、感恩念恩最希求,
眾生依法自生存、未知法法如瀑流,
只因心儀推論道、莫了究竟本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