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淨布施的態度
部落格專用相簿
淨布施的態度
西元年2010年11月5日的英國每日郵報報導,英國籍的75歲艾倫和78歲凡歐莉特,結婚迄今已屆36年,兩人於1983年退休,共同在小鎮過著平凡的生活。兩人在2010年7月中了樂透,獲得1,120萬美元(約新台幣3.4億元)彩金,但兩人卻認為施比受更有福,把上億的彩金全數捐出作慈善,這對善心的老夫妻卻一點也不心疼地說:「若你從未擁有過,那也就無所謂失去。」
不知新聞中的老夫婦是否為佛教徒,但他們真的做到了佛陀所教授的「布施」精神,尤其是他們說的那句睿智的話:「若你未曾擁有過,也就無所謂失去。」
善哉!善哉!真是善哉斯言,這就是佛教的「無我」、及「無我所」的真諦!依照佛教的看法,世上的有錢人得享鉅額的財富,皆是因其過去前生為人慷慨,樂善好施,曾修過布施善因,故而今生能享有財富的果報。但他們今生若不懂得惜福,不繼續布施,不肯培植未來的善因,一旦福報用盡時,轉眼便為赤貧,一如平時好逸惡勞,不事耕耘生產,銀行裡的存款終將坐吃山空。而窮人會窮困,則是因其過去前生為人自私、小氣、吝嗇、慳貪,不修布施善業,故而今生淪落至貧窮的窘境。若今生懂得勤修布施的善業,未來定能轉貧為富。
諸法無常,「好的」會過去,「不好的」一樣也會過去。貧富之間亦是如此,沒有永恆不變的實體,貧者不一定永遠是貧,富者也不一定永遠是富。應以平等的「捨」心來觀察世間萬象,所謂貧富一如,一切不過是短暫的表象而已,並沒有任何的分別。毋須跟紅頂白,也不要逢迎拍馬,更不要趨炎附勢,昔日的宴上賓很可能就是明日的階下囚,過去呼風喚雨的有錢有勢者也很可能轉眼沿街乞討,落魄淒涼。也不用憤世嫉俗,嫉妒有錢人,因為富人若懂得善用其財富來建設公益,造福社會,便是取之於社會,還諸於社會。財富就像是一把雙刃劍,可以傷人但亦可助人,是邪是正,端乎一心。
本經的重點是說明布施行善時應有的四種態度,簡言之,若能發乎至誠,便能感招不可思議的大福報。
選譯自北傳《增壹阿含經》喬正一譯於西元2010/12/6
我是這樣聽說的:
有一次,佛陀住在古印度的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林內。當時,世尊是這樣子告訴所有的比丘們:「一位聰明又善良的人,若在行善布施之時,他應當要注意四件事情。是哪四件事呢?第一、他應當在適當的時間布施,且針對別人的需要而給予協助;第二、如果可以的話,應當用雙手親自奉獻布施,盡量不要假使他人(註:但情況不允許的話,仍是可以委託他人代為布施,重點在動機心態是否發乎誠懇);
第三、所施之物應當乾淨清潔;
第四、所施之物應選擇最好的高級物品,而不是低劣穢濁之物。」
佛陀接著說:「所以,比丘們!善男子或善女人在行善布施之時,都應當注意以上四件事。因為,布施若能發乎至誠,必能獲得不可思議的大福業,得甘露滅(解脫煩惱)。然此福德是無法計算的,是虛空所不能容受的。猶如海水,你根本無法用一斛、半斛、一合、半合等,這些量化的單位去衡量計算它的多寡,同樣的因布施所得的福業也是如此。因此,比丘們,當善男子、或善女人在行善布施之時,都應當注意以上四件事。就是這樣,比丘們!你們都應如是學習。」
比丘們聽聞佛陀所說的法,都心生歡喜,並依法奉行。
(九) 聞如是: 一時,
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善知識惠施之時,
有四事功德。云何為四?知時而施,
非不知時;自手惠施,不使他人,布施常淨潔,
非不淨潔;施極微妙,不有穢濁。
善知識惠施之時,有此四功德。 「是故,諸比丘!善男子、
善女人布施之時,當具此四功德。
以具此功德,獲大福業,得甘露滅。
然此福德不可稱量,言當有爾許福業,虛空所不能容受。
猶如海水不可計量,言一斛、半斛、一合、
半合,稱數之名,但其福業不可具陳。如是,
善男子、善女人所作功德不可稱計,獲大福業,
得甘露滅,言當有爾許福德。是故,比丘,
善男子、善女人當具此四功德。如是,
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
歡喜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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