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著 想要是一種痛苦的事、 需要是一種快樂的事。 想要和需要僅僅是一線之隔, 有時候想要的,往往不是真的需要。 的確,我想要很多東西, 可是再仔細考慮一下,就不見得非要不可了。 想要的東西得到了是很快樂, 而要不到卻很痛苦。 比如說:我需要一頂帽子, 也買了一頂帽子,這不是累贅。 但是如果我看了人家的帽子都想要, 一頂一頂的買, 那麼我就要想辦法來保存這些帽子、 照顧這些帽子,這就是累贅了。 所以想要是一種痛苦的事, 需要是一種快樂的事。 需要並不是罪惡,想要可能也不是罪惡。 如果說我想要,要到了以後, 我同時也把它分享給需要的人, 這是他人的需要,不是我的需要。 我當然可以想要, 但必須在該要、能要的前提之下。 什麼是該要? 也就是理所當然的,應該得到的、份內的。 比如說:你的薪水。是不是能要? 有很多人不考慮自己的能力、 自己的職位,還有整個大環境的因緣。 不許可我要,我還在要, 這是一樁非常痛苦的事。 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 我們講人的問題,就是想要的太多, 需要的並不是很多。 如果想要的太多就會造成貪得無饜, 而自己就變成了物質的奴隸, 掉進痛苦的深淵裡去。 我舉一個例子: 曾經有一個太太帶了很多錢去逛百貨公司, 她看到這個也想要,看到那個也想要, 衣服、化粧品她樣樣都要。 她想一想之後, 因為曾經聽到師父講過, 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 結果她一樣東西也沒有買,拿著錢就回家了。 後來她把錢拿來做功德、做好事。 她現在更高興, 因為第一她心裡沒有了負擔, 第二她做了好事,也覺得高興。 快樂肥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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