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6 16:27:29阿聞

為什麼要有分手?

分手

 

 

 

分手是一件很耐人尋味的事,

當你不再愛一個人,

你就能說出很多理由。

 

 

當你不再愛一個人,

你看到的遠方,

就不會有對方。

 

 

不愛了,

心裡頭剩下的就是對方的缺點,

就是你不想再忍受的一切。

 

 

愛一個人時,

迫不及待的讓自己匹配對方,

只要能博到對方一聲好,

什麼都願奮不顧身,

什麼都好。

 

 

不愛的時候,

迫不及待的希望發生意外,

期待關係快點破裂,

恨不得快點跟對方撇清關係。

 

 

分手需要理由嗎?

說出口的,

都是違背誓言。

 

 

愛一個人,

又怎麼會捨得分手,

而就是因為不愛了,

才會捨得開口。

 

 

當你愛一個人,

又怎會捨得去佔住對方愛情的位置,

當對方都想鬆開手,

還有什麼好不放手的。

 

 

當對方不愛了,

什麼話,都只是為了分手,

何必再挽留,

何必再苦苦接受那些藉口。

 

 

為了什麼而分手?

一個為了不愛了,

另外一個是因為很愛,

才捨得放手。